纳税、避税与反避税:财产、行为税的会计核算
录入时间:2001-08-27
【中华财税网北京08/27/2001信息】 一、房产税、土地使用税、车船使用税、
印花税、固定资产投资方向调节税的核算
企业按规定计算应交的房产税、土地使用税、车船使用税,借记“管理费用”科
目,贷记“应交税金--应交房产税、土地使用税、车船使用税”科目;上交时,借记
“应交税金--应交房产税、土地使用税、车船使用税”科目,贷记“银行存款”科目。
企业缴纳的印花税,不会发生应付未付税款的情况,不需要预计应纳税金额,因
此,企业缴纳的印花税不需要通过“应交税金”科目核算,于购买印花税票时,直接
借记“管理费用”或“待摊费用”科目,贷记“银行存款”科目。
企业按规定计算应交的固定资产投资方向调节税,借记“在建工程”科目,贷记
“应交税金--应交固定资产投资方向调节税”科目;实际上交时,借记“应交税金--
应交固定资产投资方向调节税”科目,贷记“银行存款”科目。
二、土地增值税的核算
兼营房地产业务的企业,应由当期营业收入负担的土地增值税,借记“其他业务
支出”科目,贷记“应交税金--应交土地增值税”科目。转让的国有土地使用权连同
地上建筑物及其附着物一并在“固定资产”或“在建工程”科目核算,转让时应交纳
的土地增值税,借记“固定资产清理”、“在建工程”科目,贷记“应交税金--应交
土地增值税”科目。
企业在项目全部竣工结算前转让房地产取得的收入,按税法规定预交的土地增值
税,在“应交税金--应交土地增值税”科目的借方反映,借记“应交税金--应交土地
增值税”科目,贷记“银行存款”等科目;待该房地产销售收入实际现时,再按上述
销售业务的会计处理。该项目全部竣工、办理结算后进行清算,收到退回多交的土地
增值税,借记“银行存款”等科目,贷记“应交税金--应交土地增值税”科目,补交
的土地增值税作相反的会计分录。
企业交纳土地增值税,借记“应交税金--应交土地增值税”科目,贷记“银行存
款”科目。
例16.某兼营房地产业务的商业企业,购入土地使用权,经开发整理后出售
(所获收入已列作其他业务收入核算),在签订销售合同后计算并缴纳土地增值税
160000元。企业根据此项经济业务,作如下帐务处理:
借:其他业务支出 160000
贷:应交税金--应交土地增值税 160000
按规定纳税期限交纳税款时:
借:应交税金--应交土地增值税 160000
贷:银行存款 160000
例17.某股份制房产公司投资建造商品住宅楼3栋,在工程未全部竣工结算前
已预售一批商品房,并收取了预售款,按当地税务机关规定预交土地增值税100万
元。待工程全部竣工结算后,实际售房总收入780万元,核定的扣除项目余额40
0万元,计算应交纳土地增值税并与税务机关结算应补交税款。该企业所作会计处理
如下:
①在工程未全部峻工办理结算前,预交土地增值税100万元。
借:应交税金--应交土地增值税 1000000
贷:银行存款 1000000
②计算实际缴纳增值税
增值额=780-400=380(万元 )
增值额占扣除项目比率=380/400×100%=95%
应纳税额=380×40%-400×5%=132
借:主营业务税金及附加 1320000
贷:应交税金--应交土地增值税 1320000
③与税务机关清算补交税款
借:应交税金--应交土地增值税 320000
贷:银行存款 320000
例18.某工业企业因搬迁将原办公楼及厂房等转让出售(取得收入列作固定资
产清理收入)。已签订转让合同,经计算缴纳土地增值税560000元。企业作如
下会计处理:
借:固定资产清理 560000
贷:应交税金--应交土地增值税 560000
三、资源税的会计核算
1.科目设置
企业按规定应交的资源税,在“应交税金”科目下设置“应交资源税”明细科目。
“应交资源税”明细科目的借方发生额,反映企业已交的或按规定允许抵扣的资源税;
贷方发生额反映应交的资源税;期末借方余额,反映多交或尚未抵扣的资源税;期末
贷方余额,反映尚未缴纳的资源税。
2.销售产品或自产自用的帐务处理
在会计核算时,企业按规定计算出销售的应税产品应交纳的资源税,借记“主营
业务税金及附加”科目,贷记“应交税金--应交资源税”科目;企业计算出自产自用
的应税产品应缴纳的资源税,借记“生产成本”、“制造费用”等科目,贷记“应交
税金--应交资源税”科目。
例19.某企业将自产煤炭1200吨用于产品生产,每吨应交资源税5元。根
据这项经济业务,企业作如下会计处理:
应交资源税=1200×5=6000(元)
借:生产成本 6000
贷:应交税金--应交资源税 6000
3.收购未税矿产品的帐务处理
按照《资源税暂行条例》的规定,收购本税矿产品的单位为资源税的扣缴义务人。
企业应按收购未税矿产的实际支付收购款以及代扣代交的资源税,作为收购矿产品的
成本,将代扣代缴的资源税,记入“应交税金--应交资源税”科目。
例20.某物资企业收购未税矿产品,实际支付的收购款为25万元,代扣代缴
资源税5万元。根据这项经济业务,企业应作如下帐务处理(不考虑增值税因素):
借:物资采购 300000
贷:银行存款 250000
应交税金--应交资源税 50000
4.外购液体盐加工固体盐的帐务处理
按照规定,企业外购液体盐加工固体盐的,所购液体盐交纳的资源税可以抵扣。
在会计核算时,购入液体盐时,按所允许抵扣的资源税,借记“应交税金--应交资源
税”科目,按外购价款扣除允许抵扣资源税后的数额,借记“物资采购”等科目,按
应支付的全部价款,贷记“银行存款”、“应付帐款”等科目;企业加工成固体盐后,
在销售时,按计算出的销售固体盐应交的资源税,借记“主营业务税金及附加”科目,
贷记“应交税金--应交资源税”科目;将销售固体盐应纳资源税抵扣液体盐已纳资源
税后的差额上交时,借记“应交税金--应交资源税”科目,贷记“银行存款”等科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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