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黑龙江:锚定“加强、聚焦、优化” 抓实中央对地方转移支付资金监管

录入时间:2026-10-20

  黑龙江监管局深入贯彻“加强、聚焦、优化”工作方针,紧扣中央对地方转移支付资金支持项目立项申报、竣工验收、资金清算、长效运营等关键核心环节,构建靶向监管体系,扎实推动属地转移支付项目从“建成落地”向“提质见效”转变,切实保障财政资金发挥持久政策效能。

  一、强化统筹保障,夯实财政监管“加强”根基

  黑龙江监管局以“加强”为首要抓手,强化政治引领、制度保障与协同机制,为财政资金监管提供坚实支撑。一是加强政治引领定方向。切实提高政治站位,通过局党组理论学习中心组学习、专题党课等形式,持续深化对转移支付项目监管政策的理解,专题例会研究监管措施,明确监管核心任务和监管节点,实现责任到人、任务到岗。二是加强制度建设强约束。围绕“资金安全、项目合规、绩效达标”核心目标,构建“事前预警、事中管控、事后问责”的全流程监管制度体系。依托预算管理一体化平台,及时捕捉资金拨付与工程进度不符、资金结余沉淀、绩效数据失真等问题线索,第一时间核查处理,限期整改;通过核查验收资料、支付凭证、绩效数据强化过程约束;联合省级财政部门出台关于进一步加强财会监督贯通协调工作的实施意见,协调省级有关部门健全问题移交与问责机制。三是加强协同联动聚合力。打破部门与区域壁垒,构建“局内协同、上下联动、跨区协作”机制。局内实行“N+1”模式,各个处室分工协作,各负其责,积极主动向部内相关业务司局报告监管工作开展情况;建立与省、市、县三级财政部门沟通机制,及时掌握地方各级财政部门关于资金管理、项目推进情况;加强与省级发展改革、住建、水利等主管部门协调,及时了解部门组织情况和行业特点,推动信息共享和联合监管。

  二、锚定核心环节,明晰财政监管“聚焦”靶向

  黑龙江监管局以“聚焦”为发力点,紧盯转移支付项目核心环节与突出问题,细化监管举措,确保财政资金效益最大化。一是聚焦重点环节抓核心。针对项目收尾阶段监管场景复杂的特点,重点锁定“工程验收、资金清算、绩效评价”三大核心环节,结合审计移交线索及本局检查发现的典型案例,形成监管问题清单。建立差异化台账,对重点项目实行“一项目一清单”管理模式,确保监管靶向精准、有的放矢。二是聚焦闭环监管抓长效。针对省内转移支付项目数量多、分布地域广、资金体量大等实际,系统构建“风险预警—线索核查—问题整改—成效复核”全链条闭环监管体系,统一监管工作口径,建立“整改销号+回头看”机制,通过查阅佐证资料、实地抽查等方式强化跟踪问效,确保问题整改不走过场,不断健全完善长效机制。三是聚焦成果转化促衔接。将日常监管重心从“过程管控”向“成果应用”延伸,探索构建重点项目绩效评价指标体系,开展重点绩效评价工作,梳理评价工作中发现的典型问题,剖析问题成因,督促被查单位制定整改措施,推动监管成效从“问题整改”向“长效提升”转变。

  三、创新方法举措,激活财政监管“优化”动能

  黑龙江监管局以“优化”为突破口,着力破解监管堵点、创新工作方式方法、提升监管质效,推动后期监管从“合规把控”向“提质增效”升级。一是优化日常监管方法。创新“线上+线下+跨部门”组合监管模式。依托线上实时监控资金支付数据,对省、市、县财政部门定期反馈资金和项目推进等情况进行分析研判,精准定位未按工程进度拨付资金、结余资金沉淀等环节存在的问题;结合线下实地核验,对照项目清单与台账,核查工程实际进展与资金使用情况;比对省、市、县发展改革部门提供的相关数据,验证绩效数据真实性,避免“数字绩效”问题,为精准监管提供坚实数据支撑。二是优化靶向服务模式。变“被动监管”为“主动服务”,依托省、市、县三级财政部门监管工作联系网络,工作人员针对项目单位在绩效填报、资金清算等方面的共性困惑,开展“一对一”精准辅导;系统梳理并及时解答资金支付、验收资料规范性等高频问题,助力基层单位快速熟悉掌握政策要求;及时将监管中发现的配套资金落实、审批流程等方面堵点问题反馈地方政府,推动解决用地审批、要素保障等实际难题,助力项目早竣工、早见效。三是优化监管队伍建设。依托“处长讲坛”“青年讲坛”等载体,创新“案例教学+实战练兵”模式,围绕转移支付项目监管政策、工程财务规范、绩效评价方法等专业领域,选取典型项目作为实训样本,组织青年干部全程参与监管工作,通过“老带新”传经验、压担子,提升队伍专业判断和问题处置能力,全力打造一支“懂政策、精业务、善监管”的专业化监管队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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