录入时间:2025-11-11
为深入贯彻落实中共中央办公厅、国务院办公厅《关于进一步加强财会监督工作的意见》精神,重庆监管局切实履行财会监督主体责任,深化中央驻渝监管部门横向协同,建立中央驻渝单位财会监督工作联席会议机制,不断强化监督重点,优化监督模式,提升财会监督效能。
一、健全机制,凝聚监督合力
一是建立联席会议机制。联合有关单位共同印发中央驻渝单位财会监督工作联席会议机制相关文件,不断深化中央驻渝监管部门协同联动,统筹财政、税务、海关、金融监管各相关部门力量,构建信息数据互联互通、资源成果共享共用、党建经验互学互鉴的跨部门协同机制,协调推动财会监督重大问题处理和结果运用。11月5日,组织召开联席会议机制第一次会议,参会成员单位围绕预定议题进行了充分研讨,进一步凝聚监督合力,达成监督共识。
二是健全数据共享机制。与人民银行重庆市分行、重庆金融监管局开展属地金融运行协同监测,按季度获取2家机构的监管数据和分析报告,对辖内金融机构和监管部门开展“全景式”调研,形成区域金融监测报告。与重庆证监局签署会计信息质量协作备忘录,每季度定期交换会计评估监管信息。
三是深化协同监管机制。与重庆金融监管局签订协同监管备忘录,通过建立重大线索通报、重大问题会商、监管成果利用和互认等机制,提高监管效率。逐步深化金融领域监管协同,与重庆金融监管局开展重庆市政策性农业保险协同监管。联合重庆证监局对某公司开展内部控制专项检查,发现该公司部分内部控制设计和执行存在需进一步完善的问题,并及时督促整改。在对某公司会计信息质量开展专项检查时,针对该公司存在的涉税问题,及时移送税务部门核实处理。
二、聚焦重点,强化监督力度
一是有力推动重大财税政策落实落细。连续3年开展财会监督专项行动,查处了一批典型案例,相关问题在全国范围内通报,并移交纪检监察部门,有效遏制相关违法违规行为,严肃财经纪律。
二是不断强化财经纪律。按照预算综合监管相关实施办法,严格落实对中央驻渝预算单位开展现场监管3年全覆盖的原则,每年根据重点工作抽取不同系统、不同性质的预算单位适时开展现场监管。
三是持续加大会计评估监督。每年对1-2家全国会计师事务所开展执业质量专项检查工作,并从被检查会计师事务所审计项目中延伸开展会计信息质量检查,根据财政部授权对从事证券服务业务会计师事务所开展日常监督,对资产评估机构开展执业质量专项检查工作。
三、守正创新,优化监督模式
一是强化信息互通。协同推动核心监管数据及时安全共享,推动监管问题线索互通,加强跨部门协同监管,从源头避免重复检查、填补监管真空,提升行政资源利用效率。深化联合调查研究,充分发挥联席会议成员单位资源优势,联合开展重点领域调研,形成有价值、有深度、有影响力的调研成果。
二是坚持监管与服务并重。依托预算管理一体化系统对重点领域资金使用开展穿透式监管,扩大监管范围,聚焦典型性问题,推动相关单位提升问题整改的规范性和有效性。有针对性地开展预算管理培训,围绕在预决算审核、账户管理、专项检查中发现的典型性问题,系统解读最新政策、监管重点及操作规范,不断提升中央驻渝单位预算管理专业化水平。
三是深化党建联建。以“理论联学”铸魂,不定期开展专题联学与研讨交流,以实际行动共同推进联合监督工作。以“组织联建”聚力,推动业务对口党支部“一对一”结对共建,联合开展主题党日,在实践中互学支部建设经验、共促标准化规范化水平提升。以“廉政联抓”护航,聚焦现场核查、绩效评价等关键环节,推动建立跨单位财会监督联动机制,促进监管经验共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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