录入时间:2025-11-11
习近平总书记高度重视青年人到乡村一线建功立业,强调“乡村振兴,人才是关键”。近年来,浙江省财政厅聚焦农业强国建设,深入学习运用“千万工程”经验,积极发挥财政职能作用,系统重塑财政支持乡村人才振兴的政策体系,着力健全完善财政要素保障和优化配置体制机制,扎实推进乡村人才队伍建设,奋力打造以人才振兴引领乡村全面振兴的省域样板。
一、主要做法
(一)坚持守正创新,持续提升政策效能。注重与时俱进,提升政策精准度。围绕统筹城乡发展、推进农业供给侧结构性改革、加快培育农业新质生产力等不同发展时期的中心任务和政策需求,持续迭代优化财政政策体系,从最初“支持提升农民素质”优化为“支持培育新型农业经营主体”,再到当前支持现代“新农人”培育和乡村人才振兴“四链”融合发展集聚区试点建设,努力做到紧扣中心、聚焦聚力。注重综合施策,推动政策集成化。坚持将支持培育乡村人才的政策,置于财政助力乡村全面振兴的大局来通盘谋划,系统梳理人才链“引、育、用、留”全过程中的政策需求,在人才集聚、服务、选拔、激励等方面精准施策,着力解决入乡青年在培训深造、技术研发、成果转化、创业空间、融资贷款等方面问题,一体推进乡村人才、产业、科技等各领域政策集成落地、相互促进、形成合力。注重利益联结,强化政策带动性。结合浙江全面深化农村改革,同步推进财政支农机制创新,在顶层设计上注重发挥政策联农带农作用,积极探索将支持乡村人才队伍建设与促进农民就业增收、带动乡村产业发展、促进乡村共富等有机结合,努力构建“人才+经营主体+村集体+农户”共建共享的利益联结长效机制,充分发挥乡村人才在促进强村富民方面的带头作用,形成人才赋能乡村全面振兴的良好态势。
(二)坚持靶向发力,突出政策支持重点。聚焦高层次人才培养,加强与省委人才办等部门衔接,将农业农村领域高层次人才纳入省级人才计划特殊支持范围,有效强化农业农村现代化建设人才支撑。聚焦高素质农民培育,改变单一的按培训人数“因素法”分配方式,创新支持研修生培养、“头雁”人才培育、专业技能培训等不同层次的培训项目,构建分类分层培训补助政策体系。同时,支持衢州市本级和乐清、浦江、仙居等8个县(市、区),创新实施农民培训学用贯通综合试点,改变书本式、课堂式培训模式,引入以赛代训等新方式,切实提高培训实效。聚焦高能级产业发展,以国家特色优势产业集群、现代农业产业园等项目为抓手,大力支持引导农业企业经营者、家庭农场主等乡村人才参与智慧农业建设、现代种业创新、新兴业态培育等,充分发挥人才赋能和示范引领作用,促进新品种、新技术、新机具、新模式广泛应用,推动形成“以产聚才、以才兴产”的良性发展格局。
(三)坚持多元协同,优化人才创业环境。支持打造乡村创新孵化平台。谋划实施乡村人才振兴“四链”融合发展集聚区建设项目,省财政给予每个试点县(市、区)最高补助5000万元,重点支持打造一个乡村创业创富平台,集中实施一批集成创新示范项目,推动项目区内人才与项目一体布局、产业与人才相互赋能、资金与资源双向奔赴,有效促进人才、产业、创新、资金“四链”融合。此外,还鼓励各地因地制宜实施粮食生产、现代设施农业建设等贷款贴息政策,合力破解乡村人才创业创富“融资难”“融资贵”问题。支持提升乡村现代生活条件。持续完善公共服务领域资金投入机制和转移支付制度,以重点村片区组团发展为抓手,统筹财政政策资金资源,合力支持乡村建设行动和公共服务“七优享”工程,加快推动建设一批乡村共享食堂、运动场、图书馆等文娱活动场所,实现重点村“20分钟便民服务生活圈”全覆盖,让乡村人才引得进、留得住。
二、工作成效
(一)乡村人才矩阵成效显现。规模宏大、结构合理、素质优良的乡村人才矩阵正在加速形成壮大,为推进乡村全面振兴提供了强大人才支撑、注入了源头活水。截至目前,全省累计培育乡村产业振兴带头人“头雁”4600名,辐射带动12万小农户;培育现代“新农人”46.8万人,涌现出大批创新创业典型,其中3人荣获“全国十佳农民”等称号。
(二)创业平台体系日益完善。因地制宜打造了一批综合性、多元化的农创园、孵化园和共富基地,进一步集成业务培训、创业指导、电商直播、信贷融资等一站式服务,为乡村人才开展创业创富提供有效的智力支持、要素保障和落地支撑。截至目前,全省累计建成现代化农创园50个、“浙农英才”工作站33个、电商直播式“共富工坊”1833家、青年入乡实践站点1157个,累计发布实习就业岗位8826个,招引进站青年7804名。
(三)人才带动效应持续增强。入乡人才有效赋能“农业+”新业态新模式蓬勃发展,并通过“人才+产业+村集体+农户”利益联结模式带动全省农民、村集体收入稳步增长。截至目前,全省已建成“共富工坊”1万家,农业新型经营主体牵头打造休闲观光农业区超5000个,累计培育美丽乡村夜经济特色点(村)664个,休闲农业总产值近500亿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