当前位置: 首页 > 各地税务工作快讯 > 正文

黑龙江:部门协作加强水土保持补偿费征管

录入时间:2025-09-10

水土保持补偿费征收与生态保护密切相关。国家税务总局黑龙江省税务局通过数据共享、部门协同、管服结合等举措,着力破解开采期水土保持补偿费监管难题。今年上半年,该局征收水土保持补偿费同比增长26.1%。

水土保持补偿费是对损坏水土保持设施和地貌植被、不能恢复原有水土保持功能的生产建设单位和个人征收并主要用于水土流失预防治理的资金,是维护生态系统、涵养水土资源、推动绿色发展的重要保障。

“开采期水土保持补偿费征管,难就难在‘看不见、摸不准、管不全’。”黑龙江省税务局非税收入处处长姜树森说。为突破监管困境,黑龙江省税务局组织税务干部深入矿区、相关职能部门开展调研,发现费源信息获取“碎片化”是税务部门面临的主要监管难题。姜树森介绍,矿产开采涉及审批、生产、销售等多个环节,信息分散在自然资源、水务、税务等多个部门,税务部门难以全面掌握企业实际开采量、开采范围等信息,导致费源监管存在“盲区”。此外,开采量核定“模糊化”同样制约征管效能,部分企业存在“账面开采量与实际动用储量不符”的情况,税务部门缺乏专业的勘查设备和技术手段,难以精确核定实际开采量。

为此,黑龙江省税务局确立了“用数据打通壁垒、靠协同凝聚合力、以监管促进合规”的工作思路,着力建立开采期水土保持补偿费监管闭环。

“以前找费源,靠的是‘腿勤嘴勤’,挨个企业问、逐个矿区跑,效率偏低还容易漏管。现在有了数据‘导航’,费源在哪、该缴多少,一目了然。”黑龙江省税务局有关负责人向记者展示了一份固体矿产资源动用单位清单,这份清单上的45户企业信息,来自自然资源部“矿业权人勘查开采信息公示系统”。

据介绍,自然资源部的官方公示系统会定期发布矿业权人勘查开采信息,包括企业名称、开采矿种、动用储量等关键内容。黑龙江省税务局组织主管税务机关主动对接自然资源部门,提取系统中的固体矿产资源动用单位信息,再传递给水务部门进行“征收匹配适应性确认”,确认该企业是否属于水土保持补偿费缴纳范围、适用何种征收标准。通过信息交换,税务部门成功锁定了费源“靶心”,从源头打通了精准监管“最先一公里”。

信息获取后,如何转化为监管实效?黑龙江省税务局组织主管税务机关将公示系统中的企业自采动用储量数据,与税务系统中企业增值税、资源税申报数据进行多维度交叉比对,若企业有增值税、资源税申报记录却无水土保持补偿费申报信息,或申报的开采量与公示系统数据差异较大,税务系统会自动标记为“疑点企业”,生成疑点清单。黑龙江省税务局统计数据显示,通过这一方式生成的疑点清单,最终确认准确率达92%。

黑河市某企业常年开采自用建筑用大理岩生产水泥,每月都按规定缴纳增值税,却未申报开采期水土保持补偿费。税务部门查询发现,该公司大理岩矿两年来动用储量超142万立方米,符合申报缴费规定。于是,税务干部带着公示系统中的动用储量数据上门核实,起初企业负责人还有所疑虑,当看到清晰的数据和明确的政策依据后,当即表示配合,最终补缴了100余万元费款。

“单一部门的力量有限,要管好开采期水土保持补偿费,必须形成‘众人拾柴’的合力。”黑龙江省税务局有关负责人表示,全省各级税务机关都因地制宜地进行实践探索,水土保持补偿费监管成效显著。双鸭山市税务局联合水务部门全面细化申报缴费、数据传递、监督检查等环节,实现“申报—征缴—反馈”闭环管理,今年上半年征收开采期水土保持补偿费增收481.65万元,同比增长103.7%;鹤岗市税务局常态化加强与自然资源、水务、财政部门的信息传递和共享,推动形成部门间政策分析研判、靶向推送信息、动态核查反馈的管理闭环。

“不是简单‘催缴罚款’,而是帮我们算清‘政策账、合规账’,这样的监管我们欢迎。”鹤岗市某企业财务负责人潘秀英说。


会员登录

注册卫税科技账号 | 修改密码

修改密码

(请输入正确的登录名和密码,并填入新密码。如需帮助,
请致电:010-83687379