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深圳市地方税务局转发国务院关于教育费附加征收问题的补充通知(深税联发[1994]63号)

深税联发[1994]63号颁布时间:1994-11-22

     1994年11月22日 深税联发[1994]63号 各分局、稽查大队:   现将国发明电[1994]23号《国务院关于教育费附加征收问题的补充通知》转发 给你们,请遵照执行。国发明电[1994]23号文所称的《紧急通知》,见市税局深税 发[1994]202号文。   附件:国发明电[1994]23号                            (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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