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广东省广州市地方税务局转发关于落实2012年扶持中小微企业发展若干税收优惠政策的通知

穗地税发[2012]75号颁布时间:2012-07-04

局属各单位:

  现将广东省地方税务局《关于落实2012年扶持中小微企业发展若干税收优惠政策的通知》(粤地税发[2012]89号)转发给你们,结合我局的实际,市局提出如下意见,请一并贯彻执行。

  一、提高认识,加强领导,保证各项工作落实到位。中小微企业在增加就业、促进经济增长、科技创新与社会和谐稳定等方面具有非常重要的作用,促进中小企业发展是我市率先转型升级、建设幸福广州和推进新型化城市化发展重要内容之一,各单位要切实提高认识,加强领导,保证把各项工作职责、工作措施和上级布置的工作落实到位。

  二、树立正确的组织收入观,贯彻落实好税收优惠政策。各单位要坚持依法治税,树立正确的组织收入观,坚定不移地贯彻落实“依法征税、应收尽收、坚决不收过头税、坚决防止和制止越权减免税,严格落实各项税收优惠政策”的组织税收收入原则,让符合条件的中小微企业享受到实实在在的税收优惠。

  三、充分利用现有的资源和渠道,加大税收政策的宣传力度。市局将利用12366-2纳税服务热线、广州地税网站、纳税人学校等资源和渠道,加大扶持中小微企业发展税收政策的宣传力度。各单位要结合实际,认真宣传落实省局《关于落实2012年扶持中小微企业发展若干税收优惠政策的通知》(粤地税发[2012]89号)及市局《广州市地方税务局扶持小型微型企业发展税收政策指引及服务措施》(穗地税函[2012]24号)的规定,采取召开税收政策宣讲会、通过各区(市)局网站宣传等方式,开展中小微企业税收政策措施的宣传和辅导,进一步扩大税收政策的宣传覆盖面,使中小微企业了解、掌握有关税收优惠政策,促使中小微企业用足用好税收优惠政策。

  四、全面树立为纳税人服务的理念,为纳税人提供优质的服务。各单位要全面树立为纳税人服务的理念,正确认识和处理好税收管理与优化服务的关系,牢固树立征纳双方法律地位平等、公正执法是最好的服务和纳税人正当需求应予满足的理念,做到依法、公正、公平、文明服务。同时为中小微纳税信用A级纳税人办理税务登记、纳税申报、减免税申请、政策咨询等各项事宜设立绿色通道;完善网上办税功能,拓展网上办税业务;推广应用自助办税服务终端,推进办税服务的便捷化,按照省局的要求建立小微企业服务接待日制度,使之成为有益的税企沟通平台。

  五、做好监督检查,及时总结经验和做法。各单位要做好税收政策贯彻落实的监督检查工作,及时解决或反馈执行政策过程中遇到的问题,做好享受扶持中小微企业税收优惠政策的统计、分析工作,及时总结经验和好的做法,各单位要分别于2012615125日前向市局(政策法规处)报送半年和全年的工作总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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