当前位置: 首页 > 广东省税收政策法规 > 正文
粤地税发[2007]106号颁布时间:2007-04-30
各市地方税务局: 现将《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加强和规范个人取得拍卖收入征收个人所得税有关问题的通知》(国税发[2007]38号)转发给你们,请遵照执行。
上一篇:广东省地方税务局转发国家税务总局关于认定外商投资货物运输企业为自开票纳税人的通知
下一篇:广东省国家税务局关于广州忠信世纪玻纤有限公司追加投资享受企业所得税定期减免优惠问题的批复
注册卫税科技账号 | 修改密码
(请输入正确的登录名和密码,并填入新密码。如需帮助,请致电:010-83687379)