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东省国家税务局关于广东发展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佛山分行呆账损失税前扣除的批复
粤国税函[2004]202号颁布时间:2004-04-27
2004年4月27日 粤国税函[2004]202号
佛山市国家税务局:
你局《关于广东发展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佛山分行呆账损失税前扣除的请示》(佛
国税发[2004]101号)悉。根据《金融企业呆账损失税前扣除管理办法》
(国家税务总局令第4号)规定,经审核,同意广东发展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佛山分行
在2003年度税前扣除呆账损失7笔,金额合计人民币
53,356,422.73元,美元150万元,港币1000万元(详见附表)。
此复。
附件:广东发展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佛山分行2003年度呆账损失税前扣除明细表(略)
(3)