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05年2月1日 闽国税发[2005]19号
各设区市国家税务局,省局各单位:
扶贫济困是中华民族的传统美德,也是我省国税系统加强干部队伍道德建设,树
立良好国税形象的重要举措之一。最近,总局从税务实际出发,出台了《全国税务系
统扶贫济困资金管理使用办法(试行)》,对来自系统内部干部职工自愿捐款的扶贫
济困资金,设立“全国税务系统扶贫济困资金”进行统一规范的管理和使用,以切实
帮助本系统有特殊困难的干部职工排忧解难。现将文件转发给你们,请结合实际认真
贯彻执行。
附件:
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印发《全国税务系统扶贫济困资金管理使用办法(试行)》
的通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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