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福建省国家税务局转发《国家税务总局关于下放管理的固定资产加速折旧审批项目后续管理工作的通知》的通知

闽国税函[2003]496号颁布时间:2003-10-24

     2003年10月24日 闽国税函[2003]496号 各市、县、区国家税务局,设区市局专业局,省局直属单位:    现将《国家税务总局关于下放管理的固定资产加速折旧审批项目后续管理工作的 通知》(国税发[2003]113号)转发给你们,执行中有何情况或建议,请及 时予以反馈。  附件:国家税务总局关于下放管理的固定资产加速折旧审批项目后续管理工作的通知 (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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