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上海市税务局转发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城市维护建设税等地方税有关问题的通知》的通知

沪税地(1994)16号颁布时间:1994-02-25

           1994年2月25日 沪税地(1994)16号   现将国家税务总局国税发(1994)035号《关于城市维护建设税等地方税有 关问题的通知》转发给你们,请遵照执行。在此之前,我局沪税地(1993)102 号《关于实施税制改革对征收城市维护建设税、教育费附加、堤防维护费附加和 义务兵及其家属优待金问题的通知》,对城建税、教育费附加等征收问题已作处 理,因与财政部的明传电报相一致,故一并执行。 附件: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城市维护建设税等地方税有关问题的通知(国税发 (1994)035号)(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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