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沈阳市地方税务局转发省地税局关于取消劳动部门技工学校、校办企业减免企业所得税政策的通知

沈地税所[1999]331号颁布时间:1999-12-26

     1999年12月26日 沈地税所[1999]331号 各分局,新民、辽中、法库、康平地税局,稽查局: 现将辽宁省地方税务局《关于取消劳动部门技工学校、校办企业减免企业所得税 政策的通知》(辽地税所[1999]295号)转发给你们,请认真贯彻执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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