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河北省国家税务局、河北省地方税务局关于转发广东省国地税局“关于充分发挥注册税务师和税务代理机构在税收征管中的作用的意见”的通知

冀国税发[2003]143号颁布时间:2003-09-05

     2003年9月5日 冀国税发[2003]143号 各市、县(区)国家税务局、地方税务局: 现将中国税务咨询协会和国家税务总局注册税务师管理中心《关于转发广东省国家 税务局、地方税务局批转省税协、省管理中心“关于充分发挥注册税务师和税务代理机 构在税收征管中的作用的意见”的通知》转发给你们,请认真学习,参照执行。 附件:中国税务咨询协会、国家税务总局注册税务师管理中心关于转发广东省国家税务 局、地方税务局批转省税协、省管理中心《关于充分发挥注册税务师和税务代理机构在 税收征管中的作用的意见》的通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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