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国家开发银行关于山东省德州等九城市电网建设与改造工程贷款承诺的函

开行函[2000]64号颁布时间:2000-02-23

     2000年2月23日 开行函[2000]64号 山东电力集团公司:   你公司《关于德州、临沂等九城市电网建设与改造项目人民币贷款的请示》(鲁 电集团计[1999]48号)收悉。经对该九城市电网建设与改造项目贷款条件的 审查,我行同意为你省德州等九城市电网建设与改造项目提供硬贷款××××××万 元,贷款期限12年(含宽限期2年),我行贷款由山东电力发电公司提供担保。   待国家计委批复项目可行性研究报告后,本函正式生效。本函生效后,请与我行 办理有关借款手续。   此承诺函仅代表我行贷款承诺意见,不得作为信用证件用于他途。   承诺函有效期为2年。 (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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