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01年4月30日 市地税发[2001]73号
市地税各分局,各区县地税局:
现将陕西省地方税务局转发《国家税务总局关于行政机关、事业单位工资发放方
式改革后扣缴个人所得税问题的通知》(陕地税发[2001]44号)转发给你们,
请依照执行。
各局要认真领会文件精神,摸清情况,掌握辖区内行政机关、事业单位工资发放
及扣缴方式,指导、督促扣缴义务人严格履行其法定义务。执行中发现的问题,请及
时反馈市局。
附件:
陕西省地方税务局转发《国家税务总局关于行政机关、事业单位工资发放方式
改革后扣缴个人所得税问题的通知》的通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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