录入时间:2014-07-17
天津市国家税务局近期下发了《天津市国家税务局关于新设天津市国家税务局通用机打发票B版式样的公告》(以下简称《公告》),现将《公告》解读如下:
一、《公告》制定的目的
为满足外贸企业的实际需求,结合我市税收管理的要求,决定增设一种天津市国家税务局通用机打发票。
二、《公告》主要内容
一是明确了天津市国家税务局通用机打发票六联(B版)适用范围及防伪措施。
适用于我市范围内从事收取出口业务经营款项时和天津市国家税务局公告的其他业务的纳税人。
防伪措施是发票名称下方横线使用微缩字母组合而成,在10倍放大镜下可清晰看到字母组合;水印图案为菱形,中间有“SW”字样水印图案线,“SW”水印图案呈有规律分布;发票印制防伪团花,使用“天津国税发票解锁片”可看到“津”、“税”、“J”、“S”字样。
二是确定2014年8月1日为新设发票启用时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