录入时间:2014-07-04
近日,江西省国家税务局公布了《江西省国家税务局关于发布取消进户执法的项目清单的公告》(2014年第6号,以下简称《公告》)。现解读如下:
一、制定《公告》的背景是什么?
国家税务总局先后于2014年3月3日、3月6日发布了《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发布第一批取消进户执法项目清单的公告》(国家税务总局公告2014年第14号)、《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发布第二批取消进户执法项目清单的公告》(国家税务总局公告2014年第15号),决定向社会公开两批取消进户执法项目清单,接受社会监督,并听取社会各界对进一步取消进户执法项目事项的意见。江西省国家税务局为进一步规范税务机关进户执法工作,落实“便民办税春风行动”,切实解决“重复检查”、“多头检查”问题,结合党的群众路线教育实践活动要求,根据总局有关文件精神,梳理出由江西省国税局制定实施的需取消的进户执法事项,向社会公开,接受社会监督,同时听取社会各界对进一步取消进户执法事项的意见。
二、《公告》主要内容是什么?
《公告》主要是公开了江西省国家税务局取消进户执法的项目清单。取消的进户执法项目有:“延期缴纳税款的实地核查”、“安置残疾人企业核查”、“再生铜加工企业巡查”、“白酒生产企业评估抽查”、“加油站税控装置检查”等。
《公告》需要特别注意的地方:
一是本次公开的取消进户执法的事项,指由江西省国税局本级制定实施的进户执法事项。
二是公告明确了全省各级国税机关不得对公开的清单内的事项开展进户执法工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