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广西壮族自治区地方税务局解读《广西壮族自治区地方税务局关于印发<个人所得税纳税评估暂行办法>的公告》

录入时间:2013-12-12

  一、制定《个人所得税纳税评估暂行办法》的目的和意义是什么?

  答:为切实加强个人所得税征管,进一步强化税源监管,促进纳税人和扣缴义务人依法、如实申报纳税,制定本办法。通过纳税评估工作,对纳税人和扣缴义务人的纳税申报情况进行分析,及时发现疑点,督促纳税人和扣缴义务人纠正差错,补缴税款,提高纳税人和扣缴义务人的纳税申报质量,堵塞税收漏洞,减少税款流失,增加税收收入,提高税源管理水平。

  二、制定《个人所得税纳税评估暂行办法》的依据是什么?

  答: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税收征收管理法》、《中华人民共和国个人所得税法》和国家税务总局《纳税评估管理办法(试行)》等规定,制定本办法。

  三、《个人所得税纳税评估办法》的主要内容是什么?

  答:办法共二十六条,主要规定有以下内容:

  (一)纳税评估对象,纳税评估的重点主要为高收入行业和高收入人群。

  (二)纳税评估方法,以计算机为依托,通过对纳税人和扣缴义务人申报纳税资料进行对比分析相关指标,采取约谈、调查核实等方法对纳税情况进行审核、分析和处理。

  (三)纳税评估内容,主要从工资薪金所得,利息、股息、红利所得,个体工商户的生产、经营所得,对企事业单位的承包、承租经营所得,劳务报酬所得等项目进行评估分析。

  (四)纳税评估步骤,纳税评估应按评估分析、税务约谈、实地核查、评估处理、评估审核五个步骤进行。

  (五)评估的文书管理,纳税评估应使用统一的八种评估表证单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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