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企业会计准则第35号——分部报告》比较与分析
录入时间:2006-06-02
一、新准则的主要内容
(一)历史沿革
伴随着世界经济一体化,企业的活动范围已不再受国家和地区的限制而日益全球化,跨行业、跨地区经营成为一种全球性的发展趋势,而信息技术、交通技术等外部条件的飞速发展,为企业跨行业、跨地区、跨国界经营提供了条件。由于不同行业面临不同风险,不同国家或地区的政治、经济和社会等方面的差异又会直接或间接影响企业利益,使得投资者和其他财务报告用户对企业在不同行业、不同国家或地区的分部信息的关注程度不亚于其对企业总体信息的关注。对于从事多种业务的企业来说,有关各种业务的信息及市场行情的变化,常常与有关企业整体的信息是一样重要的,所以反映企业的各种信息对于企业的经济决策具有重要意义。就企业集团编制合并会计报表来说,虽然合并会计报表总括反映了企业集团完整、全面的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但是合并会计报表的高度概括性必然带来其无法披露细节信息的局限;难以反映同一企业集团内部不同地区、不同行业的各个所属企业的盈利水平、增长趋势、存在风险等情况,因此合并会计报表不能满足财务报告使用者希望据此做出有效决策的需求。为了克服合并会计报表的这种先天不足,让财务报告使用者更好地理解企业以往的经营业绩,评估企业的风险和报酬,并对未来的发展趋势做出合理的预测和判断,披露分部财务信息就成为一项恰当的补救措施,分部报告应运而生。
自20世纪60年代起,国际上就出现了有关分部信息披露的制度。英国和美国是最早提出分部财务报告要求的国家。1965年英国的股票交易所率先要求上市公司编制分部财务报告,披露分行业的营业额和利润额以及分地区的营业额;1967年英国公司法中首次做出公司应披露分部财务信息的法律规定,1990年英国原会计准则委员会发布了标准会计实务公告第25号《分部报告》。1969年美国证券交易委员会要求在美国证交会登记的公司披露行业信息,1976年美国财务会计准则委员会发布了财务会计准则公告第14号《企业分部财务报告》,要求企业按行业、国外经营、主要客户和出口销售披露分部信息,1997年美国财务会计准则委员会又对此进行了修订,并发布了新的财务会计准则公告第131号《分部报告》,为美国企业分部报告的信息披露建立了指南。继英美之后,加拿大、澳大利亚等多数西方国家及欧共体也以不同形式、不同程度地提出了分部报告的要求。1981年国际会计准则委员会发布了国际会计准则第14号《按分部编制财务数据》,并于1997年重新进行了修订。
我国2001年曾颁布《企业会计准则——分部报告》(征求意见稿),2006年2月首次正式发布《企业会计准则第35号——分部报告》(下称新准则)。分部报告是以分部为单位报告财务信息的文件。分部报告衍生于企业财务报告,是对合并会计报表的解释与补充,是企业集团对其内部按分部披露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以解决在企业生产不同类型产品、提供各种不同类型劳务及企业在各地区经营的情况下编制财务报告的规则。分部报告准则规范了分部收入、分部费用、分部利润、分部资产和分部负债,还包括分部信息与公司合并数额之间的调节情况、分部间转移交易及定价基础、分部会计政策等。《分部报告》准则充分体现了会计信息质量相关性原则的要求。
(二)新准则的主要内容
1.分部的确定。
分部包括业务分部和地区分部。划分分部的依据是风险和报酬。
业务分部是指企业内可区分的、能够提供单项或一组相关产品或劳务的组成部分。该组成部分承担了不同于其他组成部分的风险和报酬。
业务分部与一般意义的部门并不完全相同。企业的组织和内部报告系统可以作为确定分部的参考。在确定业务分部时,应考虑以下主要因素:
(1)各单项产品或劳务的性质;
(2)生产过程的性质;
(3)产品或劳务的客户类型;
(4)销售产品或提供劳务的方式;
(5)生产产品或提供劳务受法律、行政法规的影响。
地区分部是指企业内可区分的、能够在一个特定的经济环境内提供产品或劳务的组成部分。该组成部分承担了不同于在其他经济环境组成部分的风险和报酬。
地区分部与地理意义上的地区并不完全相同。地区可以按资产所在地为基础确定,也可以按客户所在地为基础确定。在确定地区分部时,应考虑以下主要因素:
(1)所处经济、政治环境的相似性;
(2)在不同地区经营之间的关系;
(3)经营的接近程度大小;
(4)某一特定地区经营相关的特别风险;
(5)外汇管理规定情况;
(6)外汇风险。
2.报告分部的确定。
业务分部和地区分部是报告分部确定的基础。确定报告分部的几个标准:
(1)业务分部或地区分部的大部分收入是对外交易收入,且满足下列条件之一的,应当将其确定为报告分部:①该分部的分部收入占所有分部收入合计的10%或者以上。②该分部的分部利润(亏损)的绝对额,占所有盈利分部利润合计额或者所有亏损分部亏损合计额的绝对额两者中较大者的10%或者以上。③该分部的分部资产占所有分部资产合计额的10%或者以上。
(2)业务分部或地区分部未满足上述标准的,可以按照下列规定处理:①不考虑该分部的规模,直接将其指定为报告分部;②不将该分部直接指定为报告分部的,可将该分部与一个或一个以上类似的、未满足上述标准规定条件的其他分部合并为一个报告分部;③不将该分部指定为报告分部且不与其他分部合并的,应当在披露分部信息时,将其作为其他项目单独披露。
(3)报告分部的对外交易收入合计额占合并总收入或企业总收入的比重未达到75%的,应当将其他的分部确定为报告分部。
(4)对于上期确定为报告分部,本期未满足上述报告分部标准的,如果企业认为其依然重要,仍应将其确定为本期的报告分部。
3.分部报告的形式。
分部报告的形式分为主要分部报告形式和次要分部报告形式。确定的依据是风险和报酬差异的主要原因。主要分部报告形式按下列原则确定:
(1)企业的风险和报酬主要受其产品和劳务差异影响的,报告分部信息的主要形式应当是业务分部,次要形式是地区分部。
(2)企业的风险和报酬主要受其在不同的国家或地区经营活动影响的,报告分部信息的主要形式应当是地区分部,次要形式是业务分部。
(3)企业的风险和报酬同时较大地受其产品和劳务的差异以及经营活动所在地区的差异影响的,报告分部信息的主要形式应当是业务分部,次要形式是地区分部。
4.分部会计信息披露。
(1)对于主要报告形式,企业应当在附注中披露分部收入、分部费用、分部利润(亏损)、分部资产总额和分部负债总额。分部的日常活动是金融性质的,利息收入和利息费用应当作为分部收入和分部费用进行披露。企业披露报告分部信息,应当与合并财务报表或个别财务报表中的总额信息相衔接。
(2)对于分部信息的主要报告形式是业务分部的,次要报告形式的披露内容:①对外交易收入占企业对外交易收入总额10%或者以上的地区分部,以外部客户所在地为基础披露。②分部资产总额占所有地区分部资产总额10%或者以上的地区分部,以资产所在地为基础披露。
(3)对于分部信息的主要报告形式是地区分部的,次要报告形式的披露内容:①对外交易收入占企业对外交易收入总额10%或者以上的业务分部,披露对外交易收入。②分部资产占所有业务分部资产总额10%或者以上的业务分部,披露分部资产总额。
在计量和报告其他分部交易收入时,除其他具体会计准则另有规定外,分部间转移交易应当按照实际交易价格计量。分部间转移交易价格的确定原则及其变更,应当予以披露。
企业应当披露分部会计政策。分部会计政策是编制合并财务报表或企业财务报表时采用的会计政策,以及与分部报告特别相关的会计政策。
二、新准则与原制度(规定)差异比较
《企业会计准则第35号——分部报告》在此次会计准则体系中属于新发布的准则之一。在此之前,中国证监会在《公开发行股票公司信息披露的内容与格式准则第2号——年度报告的内容与格式》的附件《会计报表附注指引》中,对分部信息披露的内容作过简单规定;《企业会计制度》对分部报表及其规定作了规定;财政部2001年11月2日印发了《企业会计准则——分部报告》(征求意见稿)。本次正式发布的《企业会计准则——分部报告》与财政部《企业会计准则——分部报告》(征求意见稿)的内容基本相同。
三、新准则与国际会计准则差异比较
(一)适用范围
新分部报告准则:企业存在多种经营或跨地区经营的,应当按本准则规定披露分部信息,但是法律、行政法规另有规定的除外。
国际会计准则:适用于其权益性证券或债务性证券公开交易的主体,以及正处于公开证券市场上发行权益性证券或债务性证券过程中的主体。如果证券不公开交易的主体遵循国际财务报告准则编制财务报表,则鼓励其自愿按分部披露信息。
(二)次要分部信息披露
新分部报告准则:分部信息的主要报告形式是地区分部的,应当就次要报告形式披露下列信息:(1)对外交易收入占企业对外交易收入总额10%或以上的业务分部,应当披露对外交易收入;(2)分部资产占所有业务分部资产总额10%或者以上的业务分部,应当披露分部资产总额。
国际会计准则:在主要分部报告形式为地区分部时,就次要分部信息的披露提出了如下要求:
以资产所在地为基础的地区分部报告形式,应报告以下信息:
(1)就其对外部客户的销售收入占主体对所有外部客户的销售总收入的10%或以上,或其分部资产占所有业务分部总资产的10%或以上的业务分部,报告:来自外部客户的分部收入;分部资产的账面金额;购置不动产、厂房和设备及无形资产的成本。(2)如地区客户所在地不同于资产所在地,则以地区客户所在地为基础,披露来自外部客户的收入。
以客户所在地为基础的地区分部报告形式,应报告以下信息:(1)就其对外部客户的销售收入占主体对所有外部客户的销售总收入的10%或以上、或其分部资产占所有业务分部总资产的10%或以上的业务分部,报告:来自外部客户的分部收入;分部资产的账面金额;购置不动产、厂房和设备及无形资产的成本。(2)如资产所在地不同于客户所在地,则按资产所在地,披露分部资产账面金额;(3)如资产所在地不同于客户所在地,则按资产所在地,披露购置资产和无形资产的成本。
四、执行新分部报告准则对企业财务状况影响分析
《企业会计准则第35号——分部报告》是以企业集团内部不同行业、不同地区的各个业务分部为单位报告财务信息的文件,分部报告所使用的会计概念、会计范畴与企业财务报告所涉及的有关会计范畴基本上是相同的,只不过分部报告的主体与企业财务报告的主体不同,分部报告的主体是某一个经营分部单位,各个分部报告的总和构成了企业财务报告。因此,分部报告的主要作用是对合并会计报表进行解释和补充,执行分部报告准则不会对企业财务状况产生影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