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企业会计准则第19号——外币折算》比较与分析
录入时间:2006-06-01
一、新准则的主要内容
(一)历史沿革
外币折算主要是由对外贸易引起的。自新中国诞生至改革开放之前,我国曾经历过近30年的闭关锁国,实行过国家高度垄断的对外贸易。当时的对外进出口贸易业务,由国家原外贸部的几大公司(粮油、食品、机械设备、土畜产品、轻工工艺等)垄断经营。1979年以后,国家开始对原外贸体制进行改革,打破了对外贸易的国家垄断。随着改革开放和利用外资,我国又出现了大批的外商投资企业,使进出口贸易和对外经济合作有了极大发展。特别是2001年我国加入世界贸易组织,成为WTO成员国后,我国跻身国际经济大循环的广度和深度不断扩大,对外工程承包、对外劳务合作、国际旅游服务、国际书店以及其他行业的跨国公司、多国集团等新兴涉外和外贸企业的发展更是如异军突起,声势夺人,浩浩荡荡,遍布全球。如今,我国已经成为世界贸易大国,企业涉外经济业务活动日趋增多,使得我国外币核算业务量猛增。
外币是指除我国人民币以外的其他国家或地区的货币。从会计的角度来说,外币则是除采用的记账本位币以外的其他货币,如我国境内某外资企业以美元作为记账本位币,那么对于该企业来说,除美元以外的货币,包括人民币都是外币。既然有本币与外币之分,就需要进行不同货币之间的折算,汇率就是不同货币之间的比价。在浮动汇率制下,汇率受经济和政治的影响是不断波动的。在汇率变动影响项目上,许多国家都制定了相应的会计准则。美国从1939年开始由注册会计师协会所属的会计程序委员会发布了外币折算相关准则文告,几经修订,于1982年由美国财务会计准则委员会正式发布《财务会计准则公告第52号——外币折算》。英国原会计准则委员会于1983年发布了《标准会计实务公告第20号——外币折算》。也是在1983年,国际会计准则委员会发布了《国际会计准则第21号——汇率变动影响的会计》,1993年,《国际会计准则第21号——汇率变动影响的会计》重新修订更名为《国际会计准则第21号——汇率变动的影响》。
在我国,2006年以前一直未有外币折算方面的准则,2006年2月首次正式发布《企业会计准则第19号——外币折算》(下称新准则)。
(二)主要内容
1.记账本位币的确定。
(1)记账本位币,是指企业经营所处的主要经济环境中的货币。企业通常应选择人民币作为记账本位币。
(2)选择以人民币以外的某种货币为记账本位币的,编报的财务报表应当折算为人民币。
(3)企业记账本位币一经确定,不得随意变更,除非企业经营所处的主要经济环境发生重大变化。
2.外币交易的会计处理。
进行外币交易会计处理时,经常要涉及外币货币性项目和外币非货币性项目的概念。外币货币性项目是指企业持有的货币资金和将以固定或可确定的金额收取的资产或者偿付的负债。外币非货币性项目,是指货币性项目以外的项目。
(1)企业对于发生的外币交易,应当将外币金额折算为记账本位币金额。
(2)企业在资产负债表日,外币货币性项目和外币非货币性项目的处理:①外币货币性项目,采用资产负债表日即期汇率折算。因资产负债表日即期汇率与初始确认时或者前一资产负债表日即期汇率不同而产生的汇兑差额,计入当期损益。②以历史成本计量的外币非货币性项目,仍采用交易发生日的即期汇率折算,不改变其记账本位币金额。
3.外币财务报表的折算。
企业对境外经营的财务报表进行折算时,折算方法是:
(1)资产负债表中的资产和负债项目,采用资产负债表日的即期汇率折算;所有者权益项目除“未分配利润”项目外,其他项目采用发生时的即期汇率折算。
(2)利润表中的收入和费用项目,采用交易发生日的即期汇率折算;也可以采用按照系统合理的方法确定的、与交易发生日即期汇率近似的汇率折算。
(3)按照上述方法折算产生的外币财务报表折算差额,在资产负债表中所有者权益项目下单独列示。
4.披露。
企业应当在附注中披露与外币折算有关的信息:
(1)企业及其境外经营选用的记账本位币及选定的原因;记账本位币发生变更的,说明变更理由。
(2)采用近似汇率的,近似汇率的确定方法。
(3)计入当期损益中的汇兑差额。
(4)处置境外经营对外币财务报表折算差额的影响。
二、新准则与原会计制度差异比较
发布新准则前,有关企业外币折算的会计核算主要通过2000年颁布的《企业会计制度》第九章第117~120条款进行规范。新准则对比原会计制度主要差异如下:
(一)增加了记账本位币的确定
企业会计制度明确了外币业务是指以记账本位币以外的货币进行的款项收付、往来结算等业务,但是并没有进一步定义什么是记账本位币以及如何选定记账本位币。
外币折算准则不仅明确定义了记账本位币,而且明确企业通常应选择人民币作为记账本位币。业务收支以人民币以外的货币为主的企业,可以依照不同情况选定某种货币作为记账本位币,但是,编报的财务报表应当折算为人民币。
1.企业选定某种货币作为记账本位币时,要考虑:(1)当该货币主要影响商品和劳务的销售价格时,通常以该货币进行商品和劳务的计价和结算;(2)当该货币主要影响商品和劳务所需人工、材料和其他费用时,通常以该货币进行上述费用的计价和结算;(3)融资活动获得的货币以及保存从经营活动中收取款项所使用的货币。
2.企业选定某种货币作为境外经营的记账本位币时,要考虑:(1)境外经营对其所从事的活动是否拥有很强的自主性;(2)境外经营活动与企业的交易在境外经营活动中是否占有较大比重;(3)境外经营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是否直接影响企业的现金流量并可以随时汇回;(4)境外经营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是否足以偿还其现有债务和可预期的债务。
(二)增加了变更记账本位币的规定
企业会计制度没有关于企业变更记账本位币的规定。新准则不仅明确规定企业记账本位币一经确定,不得随意变更,而且明确规定企业因经营所处的主要经济环境发生重大变化,确需变更记账本位币的,应当采用变更当日的即期汇率将所有会计项目折算为变更后的记账本位币记账。
(三)增加了处置境外经营的会计处理
企业会计制度没有关于企业有关境外经营或处置境外经营的会计处理规定。新准则明确规定企业在处置境外经营时,应当将已列人所有者权益的外币折算差额转入当期损益。
(四)没有规定分账制记账方法
1.企业会计制度和会计实践中应用的外汇交易方法有两种做账制:外汇统账制和外汇分账制。
(1)外汇统账制是以本国货币作为记账本位币,将发生的其他货币的经济业务折合为人民币反映,外币在账簿上只作辅助记录。在外汇统账制下,企业应该将有关外币金额折合为记账本位币金额记账,由此就涉及汇率选择问题。按照国际惯例,一般采用业务发生日的汇率或期初的汇率作为折合汇率。在我国,除了企业接受投资者投入外币资本另有规定外,企业发生的外币业务应以业务发生当日的汇率作为折合汇率。期末,将所有外币账户余额按期末汇率折合为记账本位币金额,其与原来账面上记账本位币金额之间的差额作为汇兑损益计入当期损益。会计实践中除金融企业外,多数企业都采用此种做账制。
(2)外汇分账制是在外汇交易发生时直接用原币记账,平时不进行折算,也不反映记账本位币金额,如果涉及两种货币的交易,则开设“货币兑换”账户作为账务处理的桥梁,分别与原币的对应账户构成借贷关系。期末,将所有以外币记账的各账户全部发生额按期末汇率折算成记账本位币金额后加以汇总,将汇总后的借贷方差额确认汇兑损益并计入当期损益。会计实践中金融企业和进出口业务涉及多种货币的外贸企业多采用此种做账制,其他企业一般不用。
2.在新发布的外币折算准则中没有规定分账制记账方法。
三、新准则与国际会计准则的比较
新准则与《国际会计准则第21号——汇率变动的影响》内容基本上是相对应的,但表述上有所不同,主要差异如下:
(一)关于记账本位币
外币折算准则只明确了采用记账本位币记账时,境外经营处于恶性通货膨胀时的记账原则,即企业在并入处于恶性通货膨胀经济中的境外经营的财务报表时,应对其予以重述;在境外经营不再处于恶性通货膨胀经济中时,停止重述,按照停止之日的价格水平重述的财务报表进行折算等。但没有表述境内经营企业在通货膨胀情况下如何处理,我国至今也没有发布相应通货膨胀经济下的会计准则,而通货膨胀又是经济生活中几乎不可避免的经济现象。对比国际会计准则,在第14条提到明确规定:“如果功能货币是恶性通货膨胀经济下的货币,则主体财务报表应按照《国际会计准则第29号——恶性通货膨胀经济中的财务报告》进行重述。”
(二)关于列报货币
外币折算准则明确规定企业通常应选择人民币作为记账本位币,业务收支以人民币以外的货币为主的企业,也可以选定以该种货币作为记账本位币记账,但是,编报的财务报表应当折算为人民币。这就是说,会计核算可以以选定货币作为记账本位币,而列报货币只能是人民币。国际会计准则第38条中提出:“主体财务报表可以按任意一种(或几种)货币列报。如果列报货币不同于主体的功能货币,其经营成果和财务状况需要折算成列报货币。”
四、执行外币折算会计准则对企业财务状况的影响分析
由于外币折算准则与《企业会计制度》中的相关条款相比,没有太多的差异,只是更完善了。因此在采用外币折算准则时对原会计核算和披露方面的影响较小。需要注意的是:
1.如果企业境外经营在会计期间内存在变更记账本位币的情形,应对其所使用的汇率进行核实,若是变更时所有报表项目采用变更当日汇率进行折算则不需要进行调整;若采用的不是变更当日汇率则调整为变更当日汇率。
2.企业将境外经营的财务报表并入本企业财务报表时,将折算产生的外币财务报表折算差额,在并入后的资产负债表中所有者权益项目下单独列示,其中属于少数股东权益的部分,并入少数股东权益项目。
3.企业于当期处置境外经营时,应当将已列入并入后的资产负债表中所有者权益项目下的、与该境外经营相关的外币财务报表折算差额,自所有者权益项目转入处置当期损益;部分处置境外经营的,应当按处置的比例计算处置部分的外币财务报表折算差额,转入处置当期损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