税法难点解析:企业所得税难点解析--成本结转误差、委培费列支错误如何进行纳税调整?企业发生的经营亏损如何计算弥补?
录入时间:2004-11-03
【中华财税网北京11/03/2004信息】 四、成本结转误差、委培费列支错误如
何进行纳税调整?企业发生的经营亏损如何计算弥补?
(一)例:税务代理人员于1999年2月份受托对A市正大化妆品厂1998
年纳税情况进行审查获得如下资料:正大化妆品厂被税务机关认定为增值税一般纳税
人,会计核算较为健全,生产情况良好。该企业存货采用实际成本核算,其领用或销
售的成本,按规定以月末一次加权平均法计算结转。“应交税金--应交增值税”科目
无余额。消费税适用税率30%,城市维护建设税适用税率7%,教育费附加适用征
收率3%,1998年会计利润350000元,已按33%的所得税率提取并缴纳
所得税115500元。审查企业有关账册资料,发现如下问题:
1.12月份产成品明细账显示:甲产品月初结存1000只,单价60元,合
计金额60000元,本期入库甲产品500只,单位45元,金额22500元,
本期发出甲产品800台,按单价45元结转销售成本36000元。
2.10月份“管理费用”账户列支3名职工在××大学的委培费45000元。
3.企业在1998年9月份将1批成套化妆品作为福利发给本企业职工,成本
价格65000元,(同类产品不含税售价12万元),企业的会计处理为:
借:应付福利费 65000
贷:产成品--成套化妆品 65000
4.企业1992年(第1年)~1997年实现应纳税所得额分别为-
100万元、-4万元、30万元、40万元、8万元、9万元。
除上述问题外,其他视为全部正确。
(二)要求:
1.扼要指出存在的问题,并作出相关账务调整;
2.计算应补企业所得税额并作出调账分录。
(三)解答:
1.存在问题及调账:
(1)产品销售未按规定计算平均单价结转销售成本。
加权平均单价=(60000+22500)÷(1000+500)
=55(元)
应结转甲产品销售成本=800×55
=44000(元)
企业少结转销售成本=44000-36000
=8000(元)
应调减应纳税所得额8000元。
调整账务:
借:以前年度损益调整 8000
贷:产成品--甲产品 8000
(2)企业职工的委培费应由职工教育经费负担列入“其他应付款--职工教育经
费”科目。应调增应纳税所得额45000元。
调整账务:
借:其他应付款--职工教育经费 45000
贷:以前年度损益调整 45000
(3)企业将成套化妆品发给职工作福利,应视同销售补缴增值税、消费税并调
增应纳税所得额。
应补增值税=120000×17%
=20400(元)
应补消费税=120000×30%
=36000(元)
应补城市维护建设税=(20400+36000)×7%
=3948(元)
应补教育费附加=(20400+36000)×3%
=1692(元)
应调增应纳税所得额=120000-65000-36000-3948-
1692
=13360(元)
调整账务:
借:应付福利费 62040
贷:应交税金--应交增值税(销项税额) 20400
应交税金--应交消费税 36000
应交税金--应交城建税 3948
其他应交款--应交教育费附加 1692
注:若为税务机关检查,应补交的增值税计入“应交税金--应交增值税(增值税
检查调整)”科目。
(4)1992年度(执行老办法)发生的亏损弥补期最长不得超过3年,
1993年以后发生的亏损弥补期最长不得超过5年。因此,1994年和1995
年的所得额可用于弥补1992年发生的亏损,未弥补完的30万元(-100+
30+40)不再用以后年度的应纳税所得额弥补。1997年的所得额9万元应先
用于弥补1993年的亏损4万元,再弥补1996年的亏损5万元,1996年尚
未弥补完的亏损3万元(9-4-8)由1998年的应纳税所得额弥补,因此应调
增应纳税所得额3万元。
2.1998年应纳税所得额=350000-8000+45000+
13360-30000=370360(元)
应纳所得税额=370360×33%=122218.80(元)
落实,原来是企业扩建厂部医务室领用库存钢材1批,价款30000元,企业
作分录:
借:生产成本 30000
贷:原材料 30000
经进一步查证,钢材已结转进项税额。年末在产品成本20000元,库存产成
品成本30000元,10~12月已销产品成本150000元。
除上述问题外,其他视为全部正确。
(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