赣国税函[2007]118号颁布时间:2007-04-20
各设区市国家税务局:
根据《国家税务总局关于调整天安保险股份有限公司等3家保险公司汇总纳税范围的通知》(国税函[2007]207号)和《国家税务总局关于调整中国太平洋财产保险股份有限公司等11家保险公司汇总纳税范围的通知》(国税函[2005]987号)精神,现通知如下:
从2006年度起, 天安保险股份有限公司江西省分公司、华安财产保险股份有限公司江西分公司、太平人寿保险有限公司江西分公司等3家公司更名的分支机构(名单见附件1)和新增的分支机构(名单见附件2),由公司总部汇总缴纳企业所得税。
附件1:天安保险股份有限公司江西省分公司更名分支机构名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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原机构名称 |
现机构名称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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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
天安保险股份有限公司江西省分公司九江营销服务部 |
天安保险股份有限公司九江中心支公司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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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 |
天安保险股份有限公司江西省分公司上饶营销服务部 |
天安保险股份有限公司上饶中心支公司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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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 |
天安保险股份有限公司江西省分公司宜春营销服务部 |
天安保险股份有限公司宜春中心支公司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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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 |
天安保险股份有限公司江西省分公司萍乡营销服务部 |
天安保险股份有限公司萍乡中心支公司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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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 |
天安保险股份有限公司江西省分公司赣州营销服务部 |
天安保险股份有限公司赣州中心支公司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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名 称 |
地址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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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
天安保险股份有限公司吉安中心支公司 |
江西省吉安市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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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 |
天安保险股份有限公司抚州中心支公司 |
江西省抚州市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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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 |
天安保险股份有限公司新余中心支公司 |
江西省新余市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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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 |
天安保险股份有限公司景德镇中心支公司 |
江西省景德镇市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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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 |
太平人寿保险有限公司抚州中心支公司 |
江西省抚州市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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6 |
华安财产保险股份有限公司赣州中心支公司 |
江西省赣州市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