当前位置: 首页 > 江西省税收政策法规 > 正文

江西省国家税务局关于调整天安保险股份有限公司江西省分公司等3家保险公司汇总纳税范围的通知

赣国税函[2007]118号颁布时间:2007-04-20


各设区市国家税务局:
  根据《国家税务总局关于调整天安保险股份有限公司等3家保险公司汇总纳税范围的通知》(国税函[2007]207号)和《国家税务总局关于调整中国太平洋财产保险股份有限公司等11家保险公司汇总纳税范围的通知》(国税函[2005]987号)精神,现通知如下:
  从2006年度起, 天安保险股份有限公司江西省分公司、华安财产保险股份有限公司江西分公司、太平人寿保险有限公司江西分公司等3家公司更名的分支机构(名单见附件1)和新增的分支机构(名单见附件2),由公司总部汇总缴纳企业所得税。

附件1:天安保险股份有限公司江西省分公司更名分支机构名单

原机构名称

现机构名称

1

天安保险股份有限公司江西省分公司九江营销服务部

天安保险股份有限公司九江中心支公司

2

天安保险股份有限公司江西省分公司上饶营销服务部

天安保险股份有限公司上饶中心支公司

3

天安保险股份有限公司江西省分公司宜春营销服务部

天安保险股份有限公司宜春中心支公司

4

天安保险股份有限公司江西省分公司萍乡营销服务部

天安保险股份有限公司萍乡中心支公司

5

天安保险股份有限公司江西省分公司赣州营销服务部

天安保险股份有限公司赣州中心支公司


附件2:天安保险股份有限公司江西省分公司等3家保险公司新增分支机构名单

 

地址

1

天安保险股份有限公司吉安中心支公司

江西省吉安市

2

天安保险股份有限公司抚州中心支公司

江西省抚州市

3

天安保险股份有限公司新余中心支公司

江西省新余市

4

天安保险股份有限公司景德镇中心支公司

江西省景德镇市

5

太平人寿保险有限公司抚州中心支公司

江西省抚州市

6

华安财产保险股份有限公司赣州中心支公司

江西省赣州市

会员登录

注册卫税科技账号 | 修改密码

修改密码

(请输入正确的登录名和密码,并填入新密码。如需帮助,
请致电:010-83687379