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闽国税函[2006]123号颁布时间:2006-04-27
各设区市国家税务局: 根据国家税务总局《关于中国网通通信集团公司合并缴纳企业所得税问题的通知》(国税函[2005]1188号)文件规定,中国网通通信集团公司福建省分公司所属的我省全资控股企业及其分支机构2005年度企业所得税汇总到北京总公司缴纳,请各地做好监管工作。具体企业名单见附件。
附件:关于报备分支机构合并缴纳企业所得税的函(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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