沪国税法[2008]3号颁布时间:2008-03-18
各区县税务局、各财税分局:
现将《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发布已失效或废止的税收规范性文件目录(第二批)的通知》(国税发〔2008〕8号)转发给你们,请按照执行。
上海市国家税务局
上海市地方税务局
二OO八年三月十八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