沪国税外[2008]30号颁布时间:2008-03-28
各区县税务局,各财税分局:
现将《国家税务总局关于服务贸易对外支付税收征管有关问题的补充通知》(国税函[2008]258号)转发给你们,请按照执行。执行中如遇问题,请及时向市局反馈。
上海市国家税务局
上海市地方税务局
二OO八年三月二十八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