当前位置: 首页 > 各地税务工作快讯 > 正文
颁布时间:1970-01-01
据江西发布22日消息,为加大实体经济帮扶力度,持续推进减税减费减租减息减支,充分激发市场主体活力,江西省人民政府印发减税减费减租减息减支32条政策措施。其中,自2021年4月1日起至2022年12月31日,将小微企业、个体工商户等小规模纳税人增值税起征点,由现行月销售额10万元提高到15万元;自2021年1月1日起至2022年12月31日,对小微企业和个体工商户年应纳税所得额不到100万元部分,在现行优惠政策基础上,再减半征收所得税。
上一篇:海南:税务主动公开十项税费服务承诺
下一篇:南京:税企签订“廉”动约定书 打造风清气正公平营商环境
注册卫税科技账号 | 修改密码
(请输入正确的登录名和密码,并填入新密码。如需帮助,请致电:010-83687379)