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北京市财政局关于降低本市政府性融资担保费率的实施流程细则

颁布时间:1970-01-01

  按照《北京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进一步支持中小微企业应对疫情影响保持平稳发展的若干措施》(京政办发〔2020〕15号)有关规定,市财政局鼓励和引导全市政府性融资担保再担保机构为小微企业提供融资担保服务,督促政府性融资担保再担保机构2020年对小微企业减半收取融资担保、再担保费,将小微企业综合融资担保费率降至1%以下。在北京市注册且符合工信部小微企业划型标准(参照“工信部联企业〔2011〕300号”文件)的小微企业,有融资担保需求的,可接洽全市政府性担保再担保机构,名录及联系方式见附件。

  (联系人:市财政局经济建设处袁浩龙;联系电话:55592123)

  附件:北京市政府性担保、再担保机构名录

北京市财政局

2020年4月30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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