山东省电力工业局关于结算武所屯发电厂2000年超发电量电费的通知
营价[2000]33号颁布时间:2000-11-29
2000年11月29日 营价[2000]33号
枣庄电业局、武所屯发电厂;
根据省长办公会议精神和省计委晋计基础[2000]1039号文件规定,现
将结算武所屯发电厂2000年超发电量电费的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武所屯发电厂1号机组计划上网电量为291668千千瓦时(其中含。以
大代小”电量36092千千瓦时按167.13元/千千瓦时结算购电费)。实际
上网电量分别超过的部分为超发电量,每千千瓦时按200元结算购电费。
二、在11月底按以上计划上网电量的11/12,清算1-11月份的超发电
量电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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