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甘肃省财政厅、甘肃省地方税务局转发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加强供销合作社财务管理的通知》

甘财商发[1997]第033号颁布时间:1997-04-16

     1997年4月16日 甘财商发[1997]第033号 各地(州、市)财政处(局)、地方税务局、省供销合作联社:   现将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财商字(1997)64号《关于加强供销合作社财 务管理的通知》转发给你们,请抓紧布置执行。各地执行中有何问题,请及时函告我 们。 附件: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加强供销合作社财务管理的通知      1997年3月13日 财税字[1997]64号     各省、自治区、直辖市财政厅(局)、国家税务局、地方税务局、各计划单列市财政局、 国家税务局、地方税务局:   供销合作社是农民的合作经济组织,是繁荣农村经济的重要力量,在为农业、农 村服务,促进城乡物资交流,保障市场供给,发展农村经济中起着重要的作用。供销 合作社又承担着国家赋予的某些宏观调控任务,因此,加强供销合作社财务管理,促 进农村商品流通经济,具有十分重要的意义。   为了促进供销合作社企事业单位的发展,提高经济效益,各级财税部门要密切配 合,以现行规定的财务管理分工为基础,按照各自业务需要分工合作、共同努力,进 一步做好供销合作社财务管理工作。   一、贯彻法规制度,规范财务管理。组织实施财政部制定下发的《企业财务通 则》、《商品流通企业财务制度》以及国家有关财政、财务方面的政策法规及规章制 度。研究制定供销合作社企业财务政策、成本费用管理制度、折旧管理制度、工资管 理制度、财产损失审批制度、坏帐损失核销制度和行政管理费管理制度等,规范企业 财务管理。   二、摸清家底,做好清产核资工作。结合当前正在进行的集体企业清产核资工作, 会同有关部门做好供销合作社企业的清产核资工作,为促进供销合作社企业的改革 与发展以及建立现代企业制度打好基础。   三、抓好企业扭亏增盈工作,提高企业经济效益。各级财税部门要全面贯彻落实 国务院《关于建立企业扭亏增盈工作目标责任制的意见》(国发[1996]30号)的精神, 切实把企业扭亏增盈作为重要任务抓紧抓好,完善配套政策和措施,帮助企业搞好双 增双节,提高经济效益。   四、贯彻国务院文件,研究解决供销社历史挂帐。根据国务院《关于研究解决供 销社历史挂帐问题的会议纪要》(国阅[1996]70号)精神,各级财税部门要会同有关审 计、银行等部门对供销社企业历年形成的政策性亏损挂帐,要积极组织清理,采取适 当措施逐步解决。   五、督促并指导供销社企业建立、健全企业内部财务管理制度,对企业上报备案 的内部财务管理制度,要进行认真审查,促进企业内部管理科学化、制度化。   六、研究国家与供销合作社企事业单位分配关系的改革,制定有关税后利润的分 配政策,参与研究股金的分红与管理问题。管理供销合作社的国有资产,确保国有资 产的保值、增值。   七、积极开展对供销社企业执行财务会计制度情况的检查、监督,切实纠正和处 理企业违反财务制度的行为,做好企业所得税汇算清缴及财务决算审批工作。   八、加强财政补贴及储备资金的管理,强化国家宏观调控手段。运用财政政策和 资金扶持企业生产经营,促进企业发展,建立健全财政补贴和储备资金的管理制度和 监控机制,强化国家宏观调控手段。   九、各级供销合作社企事业单位要积极配合财政、税务部门开展工作定期向同级 财政、税务部门报送财务会计报表及其他财务资料,接受财政、税务部门的监督和检 查。各级财政、税务部门将季度和年度财会报表审核、汇总后分别上报财政部、国家 税务总局。 (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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