颁布时间:1970-01-01
为维护税收秩序、优化营商环境,青岛市税务局第三稽查局充分借助信息化手段,依法查处了青岛茗泰完美服装有限公司虚开增值税专用发票、偷税案件。
经查,该公司以支付开票费的方式,让其他企业为其开具与实际经营业务不符的发票18份,用于抵扣增值税进项税额,并在企业所得税税前列支,涉及虚开金额173.36万元,税额22.54万元,价税合计195.90万元。青岛市税务局稽查部门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税收征收管理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发票管理办法》等相关法律法规规定,认定该公司虚开增值税专用发票和偷税的违法事实,对其依法追缴税费款、加收滞纳金并处罚款,共计48.93万元,目前已将其依法移交公安机关。
青岛市税务局第三稽查局有关负责人表示,将进一步完善智能化监控与数据分析等多维度监管体系,充分运用资金追踪、生产能力分析等检查方法,严厉打击虚开发票等涉税违法犯罪行为,维护经济税收秩序和社会公平正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