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江省连云港:警税联合依法查处一起虚开增值税发票团伙案件

颁布时间:1970-01-01

近期,国家税务总局连云港市税务局第二稽查局联合公安经侦部门依法查处了一起虚开增值税发票团伙案件。

经查,该犯罪团伙控制七百余家空壳公司,在没有实际经营业务的情况下,对外虚开增值税专用发票、增值税普通发票2500余份,价税合计1.3亿余元。近日,法院以虚开增值税专用发票罪、虚开发票罪等,数罪并罚,判处被告孙某等9人有期徒刑十三年至有期徒刑十个月不等,并各处罚金。

连云港市税务局第二稽查局有关负责人表示,将进一步发挥税务、公安、检察、法院、海关、人民银行、外汇管理等部门联合打击机制作用,聚焦团伙式、跨区域虚开发票违法犯罪行为,始终保持高压态势,积极营造更加规范公平的税收环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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