南京市国家税务局、南京地方税务局公告2014年第3号颁布时间:2014-09-17
为进一步规范税务机关税务行政处罚裁量权行使,深入推进依法行政,根据《江苏省国家税务局、江苏省地方税务局关于发布〈税务行政处罚自由裁量基准〉的公告》(2014年第2号公告),经江苏省南京市国家税务局、江苏省南京地方税务局共同研究,制定了《税务行政处罚自由裁量基准操作标准》,现予以发布,自2014年10月1日起施行。
特此公告。
附件:税务行政处罚自由裁量基准操作标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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