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山西省人民政府关于推进农业科技入户工作的实施意见

晋政发[2005]18号颁布时间:2005-06-02

     2005年6月2日 晋政发[2005]18号 各市、县人民政府,省人民政府各委、厅,各直属机构:   科技进步是新时期我国农业发展最具决定性的关键措施。推进农业科技入户,对 于迅速将科技成果转化成新的生产力,建立新的农业科技推广体系,增强农民家庭经 营的自我发展能力,提高农业综合生产力水平有着非常重要的意义。近年来,全省各 级党委和政府在农业科技方面做了大量的工作,科技对农业增长的贡献率达到了 43%,为农业增产、农民增收发挥了重要的支撑作用。但是,不少地方仍然存在着 科技人员到农村难、科技成果转化难、农民学科技和用科技难的问题。根本原因是科 技推广体制不能适应新的形势要求,缺乏科技直接进村入户的有效机制。当前,建设 社会主义和谐社会,实行以城带乡、以工促农,对农业科教工作提出了新的更高的要 求,也给农业科技进村入户创造了十分有利的条件。各级政府要认真贯彻落实中央 2005年1号文件关于“认真组织实施‘科技入户工程’,扶持科技示范户,提高 他们的辐射带动能力”的精神,从提高农业综合生产能力,实现粮食稳定增产、农民 持续增收、农业全面协调和可持续发展的高度,把农业科技进村入户作为“三农”工 作的突出重点,明确目标,加强领导,认真组织实施。现提出如下意见:   一、推进农业科技入户工作的指导思想和目标任务   (一)指导思想   牢固树立和落实科学发展观,以农户为基础,以增加农民收入为目标,以推广主 导品种、主推技术和主体培训为手段,通过政府推动,市场引导,项目带动,做到科 技人员直接到户、良种良法直接到田、技术要领直接到人,为农业综合生产能力的提 高和农业全面、协调、可持续发展提供科技支撑与保障。   (二)工作目标   在全省组织实施“农业科技入户工程”,即从2005年开始,用5年时间,在 每个行政村培育2-3个科技示范户,全省培育10万个科技示范户,辐射带动 80%的农户,使每户有一个科技明白人,先进实用技术入户率达到90%以上,科 技进步对农业增长的贡献率提高到50%以上。同时,基本建立适应新形势要求的农 业科技推广体系。   (三)主要任务   1、加强农业科技示范户的能力建设。全省要选择一批具有一定文化程度、种养 水平较高、形成了一定的经营规模、群众公认、乐于助人的农户,作为科技示范户。 对科技示范户进行扶持补贴,增强科技示范户的能力。实行科技培训到户,对示范户 进行规范化的培训,使每个示范户熟练掌握2-3项先进实用技术;科技图书资料到 户,加快农村科技书屋工程建设,把科技书屋建到农户;农业新品种、新科技到户, 扶持科技示范户采用新品种和新技术;科技和市场信息到户,扶持科技示范户普及广 播、电视和电脑,使其成为科技和市场信息的核心户。经过政策扶持,着力提高科技 示范户运用科技的能力,使科技示范户能够学习新知识,掌握新技能,率先推广应用 新技术;提高科技示范户的自我发展能力,能够将学到的知识和技术运用于生产经营 活动,发挥自身优势,自主创业致富;提高科技示范户的辐射带动能力,能够将掌握 的知识和技能传授给周围农户。全省每个县要培育500-1000个科技示范户, 使之成为新的农业科技推广体系的重要载体。科技示范户要按照公开、公平、公正的 原则遴选,首先制订科技示范户的标准,通过广播、电视等途径向社会宣传,由农户 自愿报名,村民代表评选,乡村审核,县农业主管部门批准,再向社会公示,保证做 到示范户高兴,广大群众满意,为农业科技入户工作奠定良好的基础。   2、加强农业科技创新能力建设和主导品种、主推技术的示范推广。省、市农业 科研院所要围绕优质杂粮、草食畜、干鲜果、蔬菜优势产业和雁门关生态畜牧经济区、 东西两山优质杂粮和干果经济区、中南部无公害果菜经济区建设,加强新品种和新技 术的研究,特别是优质、高产小杂粮新品种的选育。每年全省要育成和审定一定数量 的农作物新品种,从国内外引进一定数量的农畜新品种。适应全省优势产业经济区建 设要求,依托省农科院和山西农业大学的科研力量,整合科研资源,建设区域性的农 业科研中心,开展重大应用技术攻关和试验,推进区域农业科技创新。鼓励和支持民 营经济参与农业科研中心的建设,承担国家科技项目,研究、引进、推广农业新品种 和新技术。要建立重大农业新科技推介制度,重点推介优良品种和配套种养技术、病 虫害防治技术和标准化生产技术。省农业厅要组织省农科院和山西农业大学的专家, 每年筛选农业新品种和新技术,作为主导品种和主推技术向全省发布。各地要按照确 定的主导品种和主推技术,结合本地实际制定推广实施方案,组织科技示范户和广大 农户在农业生产中推广应用。   3、强化以农村科技示范户为重点的主体培训。每年全省要培训200万以上的 农民,用3年时间把从事第一产业的劳动力轮训一次,使每人掌握1-2个农业新品 种的种植,1-2项农业新技术的应用。各地要根据优势农产品区域布局规划,重点 开展农业新品种、新技术和标准化生产的应用,特色农产品的加工、储运、保鲜等技 术,农产品的市场营销和政策、法规和经营管理知识培训。各级农业行政主管部门要 发挥牵头作用,组织开展农民科技培训。农业科研、教学、推广机构要发挥自身优势, 积极参加科技入户培训工作。农业产业化龙头企业、农业技术服务组织等社会力量要 结合自身特点,与科技示范户建立有效的利益联结机制,积极参与对农户的科技培训。 各地要将传统方法与现代手段相结合,进村入户开展培训,把现代手段与农民喜闻乐 见的形式结合起来,快捷高效地做好培训工作。   二、农业科技入户的组织实施   (一)组织广大科技人员进村入户。农业科技入户实行政府推动、部门组织、专 家指导、农户应用的形式。省、市、县分别成立科技入户专家指导组。省农业科技入 户专家指导组由省农业厅、省农科院、山西农业大学的有关专家组成,负责制订全省 科技入户技术实施方案,筛选本省主导品种和主推技术,指导市、县农业科技入户工 作;市、县专家组由市、县农业局、畜牧局等单位技术人员组成,负责制订本地科技 入户技术实施方案,协助筛选确定科技示范户,评审技术指导单位的技术工作方案, 落实各项技术管理措施,督促、检查技术指导单位和技术人员开展工作。   建立科技人员联系县、指导乡、定点村、承包户的责任制。全省农业科技入户工 作重点县由省农业厅、省农科院、山西农业大学派出1名研究员或教授进行指导;每 个重点乡(镇)由省、市、县农业部门和科研单位派出1名副研究员或高级农艺师进 行指导;每个重点村由县农业局和技术推广单位派出1名农业技术员定点进行指导。 凡农业部和省确定的农业科技入户重点县,每个县确定50名技术员,每名技术员负 责20个左右示范户的技术指导与服务工作。对农业科技入户指导单位和技术员进行 公开招聘。农业科技入户重点县的农业局要根据本县主导产业和主推技术,按项目要 求组织技术承包。县农业局与技术指导单位,技术指导单位与乡、村,技术指导员与 科技示范户分别签订技术承包合同,明确承包内容和绩效目标,纳入全省农村技术承 包项目管理。科技人员在参加农业科技入户工作中,可按有关项目资金管理办法规定 获得相应的报酬和奖励。成绩显著者在晋升职称时优先评定。农业科技人员在进村入 户开展技术指导服务的同时,要及时掌握农业发展中急需解决的科技问题,给上级有 关部门反馈信息,从中筛选农业科研课题,在科研与生产之间形成通路,使科研更好 地为生产服务。同时,要继续组织开展多种形式的送科技下乡活动,建立长效机制, 注重实际效果。   (二)开展农业科技入户工作试点示范。各市在积极申报国家农业科技入户工程 重点县的同时,也要确定1-2个县开展试点示范,总结经验逐步推广。每个试点示 范县确定3-5个重点乡(镇)、500-1000个科技示范户,组织科技单位和技 术指导人员定点包户服务,对示范户进行技术物化补贴。选择试点示范县的主要条件 是:县人民政府高度重视农业科技,对试点工作有要求、有措施;农业生产发展水平 位居本市前列,主导产业具有特色优势;农业科技推广队伍健全,农业产业化龙头企 业和技术服务组织实力雄厚,有承担科技入户工程的技术服务能力;农民种养科技水 平比较高,学科技、用科技意识强。对各地确定的试点示范县,省农业厅将作为重点 县,优先安排申报国家农业科技入户工程项目,同时在省级农业科技专项资金中给予 支持。   (三)把“科技书屋”建到农户。为满足广大农民盼科技书、读科技书、用科技 书的强烈愿望和农村买科技书难的问题,要加快“农村科技书屋”建设速度。农业行 政主管部门在积极争取国家农民科技书屋建设项目的同时,要组织力量编写农业科技 实用图书,制作农业科技光盘,把农业新品种、新技术及时送到广大农民手中。全省 要用3年时间在每个行政村建立2-3个科技书屋,把科技书屋直接建在科技示范户, 发挥示范户学科技、用科技、传播科技的辐射带动作用。新闻出版部门要优先安排农 业科技图书的编辑出版。   (四)加快农业科技推广体系的改革。要按照强化公益性职能、放活经营性服务 的要求,加大农业技术推广体系的改革力度。对公益性技术推广工作,国家财政在经 费上给予支持。市、县农业技术推广部门要把科技入户作为主要任务,集中力量组织 实施,及时将省级科研院所的科技成果在生产中转化应用,把新的适用性技术送到千 家万户。同时,要适应市场经济的要求,积极培育农民专业技术协会和科技型龙头企 业,探索农业技术推广的新机制和新办法,对农技推广项目实行招投标制度,鼓励各 类农技推广组织、人员及有关企业公平参与申报。   (五)加大对农业科技入户的扶持力度。加快建立以政府为主导、社会力量广泛 参与的多元化农业科研推广投入体系,形成稳定的投入增长机制。省级在部门预算中 安排专项经费支持农业科技入户工作,对中央下达的农业科技入户和农民培训经费进 行配套,对省试点示范县农业科技入户工程给予扶持,同时每年安排一定的专项经费 用于支持科技人员进村入户,开展技术指导和服务工作。市、县预算要根据农业投入 的财政资金状况,对中央和省安排的经费进行配套,支持本市农业科技入户试点示范 工作。要充分用好现有农业补贴政策,各类项目资金、良种和农机补贴以及科技推广 培训、重大农业工程建设、生态环境保护等项目要向科技入户工作倾斜。同时,鼓励 和引导企业、社会和个人参与农业科技入户工作,对科技入户进行投入。   三、加强对农业科技入户工作的领导   各级政府要站在统筹城乡发展,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的高度,切实把科技入户 摆在“三农”工作的重要位置。要明确各有关部门的职责,建立农业科技进村入户相 互协作推进的机制。各级农业行政主管部门,要加强统筹规划、协调组织和督促检查, 使农业科技入户工作卓有成效地开展。财政部门要调整农业投资结构,加大对农业科 技的投入力度。科技部门要组织和动员城市科技力量进村入户,支持农业发展,在科 技项目安排上向农业倾斜。教育部门要加强农村职业教育,培养不离土的扎根人才。 科研院校要发挥自身的优势,加快科技成果在农村的转化。宣传部门要运用各种舆论 工具,开辟农业科技入户专栏,普及农业科技知识。   各级都要建立农业科技入户工作目标责任制,明确责权,层层落实,强化科技入 户工作的监督和检查,切实解决农业技术推广和农业技术成果转化的问题。要开展对 农业科技示范户工作的绩效评价,建立奖惩机制。对绩效明显的县加大扶持力度,对 不重视农业科技入户工作的县,减少项目支持或停止项目实施;对绩效显著的科技示 范户给予表彰和奖励,对示范作用差、周边农户不满意的科技示范户,经调查核实后 取消资格;对表现突出的专家组成员和科技人员,给予表彰和奖励,对责任心不强、 绩效不明显的实行淘汰,并及时增补。各级各有关部门都要为科技入户工作创造良好 环境,形成广大农民竞相学科技、用科技的氛围,推动科技入户工作深入持久地开展 下去。  (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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