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外国公司以船舶从中国港口运载旅客、货物或者邮件出境的收入如何征税

录入时间:2005-02-22

  【中华财税信息网北京02/22/2005信息】 问:外国公司以船舶从中国港口运载 旅客、货物或者邮件出境的,所取得的运输收入、所得,如何缴纳营业税、企业所得 税?   答:从事上述业务的纳税人的应纳税额,按照每次从中国港口运载旅客、货物或 者邮件出境取得的收入总额,依照4.65%的综合计征率计征,其中营业税为3%, 企业所得税为1.65%。其中,收入总额是指纳税人经营的船舶每次运载从中国港 口始发旅客、货物或者邮件到达目的地的客运收入和货运收入的总和,不得扣除任何 费用或者支出。客运收入包括船票收入以及逾重行李运费、餐费、保险费、服务费和 娱乐费。货运收入包括基本运费以及各项附加费等收入。 (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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