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个体工商户用于开发新技术的费用可否在所得税前列支

录入时间:2005-02-21

  【中华财税信息网北京02/21/2005信息】 问:个体工商户用于开发新技术的费 用可否在所得税前列支?   答:个体工商户研究开发新产品、新技术、新工艺所发生的开发费用,以及研究 开发新产品、新技术而购置的单台价值在5万元以下的测试仪器和实验性装置的购置 费、准予扣除。超出上述标准和范围的,按固定资产处理。 (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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