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房改房过户要交税

录入时间:2004-12-03

  【中华财税网北京12/03/2004信息】 问:我父亲在其单位1998年进行房改 时购买了一处公房,而购房资金5万元由我和妻子交纳。请问如果现在要将产权证变 更为我的名字,如何办理手续?是否需要交纳契税?原购房资金该如何处理?   答:根据我国法律和相关政策,房屋产权以登记为准,而与购房资金的来源没有 关系。由于房屋是以你父亲的名义购买、登记,因此你父亲是该房惟一合法的所有权 人。   目前房屋产权证上记载的是房屋归你父亲所有,如果改到你的名下,就必须过户, 办理相关的手续,而不仅仅是简单的改名。房屋过户须按房屋交易(买卖)关系办理, 并交纳契税、印花税、土地出让金、手续费后方可办理过户手续,同时房屋的性质也 发生变化,从不具有国有土地使用权的房改房变为具有国有土地使用权的商品房。                                     (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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