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华财税网北京11/17/2004信息】 问:我祖父生前有两处房产,他在遗嘱中
将其中一处赠与他的好朋友,另一处房产及其他财产由我父亲继承。因为我知道新买
房屋在办理产权证时需要缴纳契税,请问这两处房产都需要缴纳契税吗?
答:《
国家税务总局关于继承土地、房屋权属有关契税问题的批复》(国税函
[2004]1036号)规定:“一、对于《中华人民共和国继承法》规定的法定
继承人(包括配偶、子女、父母、兄弟姐妹、祖父母、外祖父母)继承土地、房屋权
属,不征契税。二、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继承法》规定,非法定继承人根据遗嘱承
受死者生前的土地、房屋权属,属于赠与行为,应征收契税。”所以,你父亲法定继
承的房产不需要缴纳契税,你祖父的好朋友接受赠与获得的房屋权属需要按照规定缴
纳契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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