购车人该如何计算车辆计税价格
录入时间:2004-08-24
【中华财税网北京08/24/2004信息】 新的车辆购置税最低计税价格于今年8月
1日起执行。
那么,购车者该如何缴税呢?现举例说明应当按最低计税价格征收车辆购置税的
主要情形。
例一:李某2003年9月购买一辆轿车供自己使用,支付含增值税的价款
114000元,另支付代收临时牌照费200元,车辆装饰费300元,支付购买
工具件价款2500元。国家税务总局对该车同类型车辆核定的最低计税价格为
90000元。李某应缴纳车辆购置税多少元?
纳税人购买自用应税车辆的计税价格为支付给销售者的全部价款和价外费用(不
包括增值税款)。“价外费用”是指销售方向购买方收取的手续费、基金、违约金、
包装费、运输费、保管费、代收款项、代垫款项和其他各种性质的价外收费,但不包
括增值税款。购买者随购买车辆支付的工具件和零部件价款应作为购车价款并入计税
价格,以防止纳税人采取“化整为零”方式侵蚀税基。
轿车计税价格=(114000+200+300+2500)÷(1+17%)
=100000(元)(注:大于最低计税价格)
李某应纳税额=100000×10%=10000(元)
例二:假设例一中,国家税务总局对该车同类型车辆核定的最低计税价格为
130000元,李某购车价格低于最低计税价格无正当理由。那么,李某应缴纳车
辆购置税多少元?
纳税人购买自用或者进口自用应税车辆,申报的计税价格低于同类型应税车辆的
最低计税价格,又无正当理由的,按照最低计税价格征收车辆购置税。
李某应纳税额=130000×10%=13000(元)
例三:2002年5月,回国服务的在外留学人员孙某用现汇购买1辆个人自用
国产小汽车,2004年5月,孙某将小汽车转让给王某,转让价为45000元,
该车使用年限为10年。国家税务总局对该车同类型新车核定的最低计税价格为
60000元。王某应缴纳车辆购置税多少元?
回国服务的在外留学人员用现汇购买1辆个人自用国产小汽车免征车辆购置税。
免税、减税车辆因转让,改变用途等原因不再属于免税,减税范围的,应当在办理车
辆过户手续前或者办理变更车辆登记注册手续前缴纳车辆购置税。免税、减税条件消
失的车辆,其最低计税价格的确定方法为:最低计税价格=同类型新车最低计税价格
×[1-(已使用年限)÷规定使用年限]×100%。
最低计税价格=60000×[1-(2÷10)×100%]=48000
(元)(注:大于申报价格)
王某应纳税额=48000×10%=4800(元)
例四:某汽车制造厂将一辆自产轿车用于本厂办公,该厂在办理车辆上牌落籍时,
出具该车的发票注明轿车价值为80000元,国家税务总局对该车同类型车辆核定
的最低计税价格为110000元,该厂对作价问题提不出正当理由。该汽车制造厂
应缴纳车辆购置税多少元?
纳税人自产、受赠、获奖或者以其他方式取得并自用的应税车辆的计税价格,按
购置该型号的车辆确认不能取得购置价格,或者取得购置价格低于国家税务总局规定
的相同类型应税车辆的最低计税价格,无正当理由的,应按最低计税价格核定车辆购
置税。
该厂应纳税额=110000×10%=11000(元)
例五:某单位对自用的已经缴纳过车辆购置税并办理了登记注册手续的小汽车更
换了发动机和底盘,该小汽车购进原价50000元,国家税务总局对该车同类型车
辆核定的最低计税价格为40000元。该单位应缴纳车辆购置税多少元?
对已经缴纳车辆购置税并办理了登记注册手续的车辆,其发动机和底盘发生更换
的,其最低计税价格按同类型新车最低计税价格的70%计算。
该单位应税税额=40000×70%×10%=2800(元)
适用最低计税价格的其他情形:非贸易渠道进口车辆的最低计税价格,为同类型
新车最低计税价格(注:非贸易渠道进口的旧车,车辆购置税计税价格按下列公式确
定:计税价格=关税完税价格+关税+消费税);对于交警部门查处的未缴纳车辆购
置税或车辆购置附加费的车辆,凡属于1999年12月31日前购买且未上牌的,
在补办上牌手续前应当补征车辆购置税。其计税方法,比照国家税务总局、交通部
《关于车辆购置税若干政策及管理问题的通知》(国税发[2001]27号)第一
条第四款的规定确定,即:最低计税价格=同类型新车最低计税价格×[1-(已使
用年限÷规定使用年)]×100%。(注:对于交警部门查处的未缴纳车辆购置税
或车辆购置附加费的车辆,凡属于达到报废年限或技术性能不符合安全要求、交警部
门予以取缔的,不再补征车辆购置税。)(bu200408190221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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