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委托税务代理权的适用范围 

录入时间:2004-05-14

【中华财税网北京05/14/2004信息】 委托税务代理权的适用范围是指纳税人、 扣缴义务人可以委托税务代理机构代为办理涉税事务的范围。按《税务代理试行办法》 规定,委托税务代理权的适用范围主要限于:   (一)办理税务登记、变更税务登记和注销税务登记   (二)办理发票领购手续   (三)办理纳税申报或扣缴税款报告   (四)制作涉税文书   (五)审查纳税情况   (六)建账建制、办理账务   (七)办理缴纳税款和申报退税   (八)开展税务咨询、委聘税务顾问   (九)申请税务行政复议或税务行政诉讼   (十)国家税务总局规定的其他业务   纳税人和扣缴义务人只能在税收法律规定的代理业务范围内委托税务代理人代为 办理各项纳税事宜。  (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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