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临时取得收入如何申请开具发票

录入时间:2002-12-19

  【中华财税网北京12/19/2002信息】 随着社会主义市场经济的发展,社会经济 活动日益活跃。为了向社会提供优质高效的服务,方便纳税人申报缴纳税费,临时取 得收入的单位和个人可以向税务机关办税服务窗口申请开具发票。要开具发票首先要 区分是向国税还是地税申请,向国税申请的主要是增值税普通发票,以下主要介绍向 地税申请开票的种类和条件。 一、申请开具发票的对象 1.未办理税务登记的单位和个人。 2.已办理税务登记并已领购其经常性使用的发票,但因临时生产经营需要使用 其他发票的单位和个人。 二、申请开具发票的种类 1.销售房地产取得的收入申请开具不动产转让(销售)专用发票; 2.提供交通运输劳务取得的收入申请开具交通运输业专用发票; 3.提供建筑安装劳务取得的收入申请开具建筑安装统一发票; 4.提供广告劳务取得的收入申请开具广告业专用发票; 5.企事业、机关单位收取非经营性收入的申请开具非经营性收入专用发票; 6.企事业、机关单位支付个人零星小额劳务收入的申请开具个人零星小额劳务 收入付款发票; 7.除上述列举项目之外取得的收入需要开具地税发票的,申请开具地方税务局 通用发票,不得开具行业性专用发票。 三、申请开具发票的条件 1.提供书面证明材料。申请开具发票金额在5000元以上的,必须提供载有收付 款双方全称及地址、具体业务的内容、数量、单价、金额和时间等内容的有关经营活 动的书面证明,属于单位的应加盖公章,属于个人的必须同时附本人身份证复印件。 申请开具发票金额在5000元以下的,是否提供书面证明由设区市地方税务局确定。 2.缴纳地方税费。除企事业、机关单位申请开具非经营性收入专用发票外,其 他单位和个人申请开具发票时,首先应按照税法规定的税种、税目、税率缴纳地方税 费。对于已办理税务登记的正常纳税人也可以要求在纳税申报期内与正常申报一并申 报纳税。 (ar20021104512)(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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