当前位置: 首页 > 其他工商税收纳税辅导 > 正文

农机经营部应缴哪些税

录入时间:2002-11-22

  【中华财税网北京11/22/2002信息】 今年,我夫妻俩从一家国企下岗,经多方 筹集资金,开办了一农机经营部。请问我应当缴纳哪几种税?税率和税额如何确定? 应当向国税还是地税部门申办《税务登记证》?下岗职工是否享受税收优惠或减免政 策? 根据国家税法规定,销售货物应向国税部门缴纳增值税,但因经营农机免征增值 税,你可向国税部门提出免税申请。你还应向地税部门缴纳城市维护建设税、教育费 附加、个人所得税等有关税费,由于城建税、教育费附加是随增值税附征,免征增值 税,也就不用缴纳城建税、教育费附加。对个体工商户的生产经营所得征收个人所得 税适用5%至35%的超额累进税率。以每一纳税年度的收入总额,减除成本、费用以 及损失后的余额作为应纳税所得额,乘以适用税率计算应纳个人所得税额。你应分别 向国税和地税部门申办《税务登记证》。目前,国家政策只对下岗职工从事社区居民 服务规定有税收优惠,你从事农机经营,不能事受此优惠政策。 (i20021013)(4)

会员登录

注册卫税科技账号 | 修改密码

修改密码

(请输入正确的登录名和密码,并填入新密码。如需帮助,
请致电:010-83687379