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个体户理税顾问:契税--契税应纳税额计算举例

录入时间:2002-05-08

【中华财税网北京05/08/2002信息】 [例1]林立新为从事餐饮业的个体户, 2001年5月12日购入铺面房三间,价值2400 000元,当地政府规定契税税率为3%,林 立新按规定申报缴纳契税,其应纳税额为: 应纳税额=2400000× 3% =72000元 [例2]蒋伟为个体照相馆的业主,2001年4月将其拥有的住房一套与李某拥有的临 街铺面房4间相交换,双方协议规定由蒋伟补付现金1000000元,契税税率为4%,则 应纳税额为: 应纳税额=1000000× 4% =40000元 (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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