运输企业理税顾问:契税--契税的征收
录入时间:2002-04-23
【中华财税网北京04/23/2002信息】 一、契税的纳税义务发生时间
按照规定,契税纳税义务发生时间,为纳税人签订土地、房屋权属转移合同的当
天,或者纳税人取得其他土地、房屋权属转移合同性质凭据的当天。
二、纳税期限和纳税地点
契税征收机关为土地、房屋所在地的财政机关或地方税务机关,具体征收机关由
各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确定。
按照规定,纳税人应当自纳税义务发生之日起10日内,向土地、房屋所在地的
契税征收机关办理纳税申报,并在契税征收机关规定的期限内缴纳税款。
三、纳税申报
企业应当按规定的期限向主管征收机关进行契税的申报。《契税纳税申报表》格
式如表11-1所示。
[承例3]北国汽车运输公司按规定向征收机关进行契税的纳税申报,其填制的
《契税纳税申报表》见表11-1所示:
表11-1 契税纳税申报表
税款所属时间:2001年4月14日 填表时间:2001年4月18日
纳税人名称 北国汽车运输公司 邮政编码 电话号码
开户银行 银行账号
合同签订时间 2001.4.14
土地房屋 土地、房屋地址
权属转移类别 房屋买卖
权属转移 数 量 1280平方米
成交价格 6400000元
税率 3%
减免税额
应纳税额 192000元
备 注
纳税人
签 章
备 注
纳税人 法人代表 经办人
签 章 签 章 员签章
征收机关 接收入 审核 审核人员
收到日期 日期 签 章
审核 征收机
记录 关签章
应当持契税完税凭证和其他有关文件、资料,依法向土地管理部门、房产管理部
门办理有关土地、房屋的权属变更登记手续;企业未出具契税完税凭证的,土地管理
部门、房产管理部门将不予办理权属变更手续。
[承例1]林平港口有限责任公司在规定的期限内,开出支票,缴纳契税
800000元。
在具体进行会计核算时,企业应根据实际缴纳的税款作如下会计分录:
借:无形资产——土地使用权 800000
贷:银行存款 800000
[承例2]某市公交公司在规定的期限内,开出支票,缴纳契税24000元。
在具体进行会计核算时,企业应根据实际缴纳的税款作如下会计分录:
借:管理费用 24000
贷:银行存款 24000
[承例3]北国汽车运输公司在规定的期限内,开出支票,缴纳契税192000
元。
具体进行会计核算时,企业应根据实际缴纳的税款作如下会计分录:
借:固定资产 192000
贷:银行存款 192000
[承例4]志海航运公司在规定的期限内,开出支票,缴纳契税40000元。
在具体进行会计核算时,公司应根据实际缴纳的税款作如下会计分录:
借:固定资产 40000
贷:银行存款 40000 (2)