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运输企业理税顾问:营业税--营业税税率、计税依据和应纳税额的计算方法

录入时间:2002-04-22

【中华财税网北京04/22/2001信息】 一、营业税的税率 营业税的税率分几种情况:交通运输业、建筑业、文化体育业为3%,服务业和 转让无形资产、销售不动产为5%,经营娱乐业具体适用的税率,由省、自治区、直 辖市人民政府在规定的幅度(5%-20%)内确定。 企业兼有不同税目应税行为的,应分别核算不同税目的营业额、转让额、销售额 (以下简称营业额)。未分别核算营业额的,从高适用税率。 营业税的具体税率见《营业税税目税率表》(见表2-1)。 表2-1 营业税税目税率表 税 目 征收范围 税率 一、交通运输业 陆路运输、水路运输、航空运输、管道运输, 3% 装卸搬运 二、建筑业 建筑、安装、修缮、装饰及其他工程作业 3% 三、金融保险业 8% 四、邮电通信业 3% 五、文化体育业 3% 六、娱乐业 歌厅、舞厅、卡拉0K歌舞厅、音乐茶座、台 5%- 球、高尔夫球、保龄球、游艺 20% 七、服务业 代理业、旅店业、饮食业、旅游业、仓储业、 租赁业、广告业及其他服务业 5% 八、转让无形资产 转让土地使用权、专利权、非专利技术、商标 权、著作权、商誉 5% 九、销售不动产 销售建筑物及其他土地附着物 5% 二、营业税的计税依据 营业税的计税依据是纳税人的营业额。 纳税人的营业额为纳税人提供应税劳务、转让无形资产或者销售不动产向对方收 取的全部价款和价外费用。这里所说的价外费用,包括向对方收取的手续费、基金、 集资款、代收款项、代垫款项及其他各种性质的价外收费。凡价外费用,无论会计制 度规定如何核算,均应并入营业额计算应纳税额。具体对于交通运输企业来说: (一)按照规定,交通运输企业从事运输业务的营业额一般包括客运收入、货运收 入、装卸收入、其他运输业务收入和运输票价中包含的保险费收入以及随同票价、运 价向客户收取的各种建设基金。 (二)运输企业自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载运旅客、货物出境,在境外其载运的旅客 或货物改由其他运输企业承运的,以全程运费减去付给转运企业的运费后的余额为营 业额。 (三)联营运输业务,以实际取得的营业收入为营业额。所谓联营运输,即联运, 是指两个以上的运输企业完成旅客或货物从发送地点至到达地点所进行的运输业务。 联运的特点是一次购买、一次收费、一票到底。联运业务以实际取得的收入为营业额, 是指运输企业开展联运业务时,以收到的收入扣除支付给以后的承运者的运费、装卸 费、换装费等费用后的余额。 (四)中央铁路运营业务的收入额包括旅客票价收入、行李运费收入、包裹运费收 入、邮运运费收入、货物运费收入、其他收入、客货运服务收入、旅游车上浮票价收 入、应缴其他进款、保价收入、铁路建设基金。 (五)自建行为的营业额根据同类工程的价格确定;没有同类工程的,按下列公式 核定计税价格: 计税价格=工程成本× (1十成本利润率) / (1-营业税税率) 公式中的成本利润率由各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所属税务机关确定。 按照规定,企业提供应税劳务、转让无形资产或者销售不动产价格明显偏低而无 正当理由的,纳税人自己新建建筑物后销售的,以及纳税人(单位)将不动产无偿赠与 他人的,主管税务机关有权按下列顺序核定其营业额: (1)按纳税人提供的同类应税劳务或者销售的不动产平均价格核定。 (2)按纳税人最近时期提供的同类应税劳务或者销售的同类不动产的平均价格核 定; (3)按下列公式核定计税价格: 计税价格=营业成本或工程成本×(1十成本利润率) / (1-营业税税率) 上列公式中的成本利润率,由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所属税务机关确定。 按照规定,纳税人兼营减免税项目的,应单独核算减免税项目的营业额,未单独 核算营业额的,不得免税减税。 三、营业税应纳税额的计算方法 提供应税劳务、转让无形资产或者销售不动产,按营业额和规定的税率计算应纳 税额。应纳税额计算公式为: 应纳税额=营业额x税率 应纳税额按人民币计算。纳税人按外汇结算营业额的,应折合成人民币计算应纳 税额。其折合人民币的折合率,可以选择营业额发生的当天的国家外汇牌价(原则上 为中间价),或者当月1日的国家外汇牌价。纳税人应在事先确定选择采用何种折合 率。确定后一年内不得变更。 四、交通运输企业营业税会计核算 按照规定,交通运输企业缴纳的营业税,应通过“应交税金--应交营业税”科目 进行核算。 “应交税金--应交营业税”科目贷方发生额表示企业提供应税劳务、转让无形资 产或者销售不动产按规定应当缴纳的营业税;借方发生额表示企业实际缴纳的营业税 税额;余额在贷方表示应交而未交的营业税税额,余额在借方则表示多缴应退还的营 业税税额。 交通运输企业在计算应税劳务应纳的营业税时应当作如下会计分录: 借:营运税金及附加 贷:应交税金——应交营业税 现行分行业会计制度将运输企业分为运输(交通)企业、运输(铁路)企业和运输 (民用航空)企业,分别制订了会计制度,其中营业税金的会计科目名称也各不相同, 运输(交通)企业为“营运税金及附加”科目,运输(铁路)企业为“运输税金及附加” 科目,运输(民用航空)企业为“营业税金及附加”科目。 企业出售不动产,按规定计算出应纳营业税时: 借:固定资产清理 贷:应交税金--应交营业税 企业转让无形资产,按规定计算出应纳营业税时: 借:其他业务支出 贷:应交税金--应交营业税 企业在实际缴纳营业税时: 借:应交税金--应交营业税 贷:银行存款 (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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