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对外经济合作企业理税顾问:耕地占用税--耕地占用税应纳税额计算和缴纳举例

录入时间:2002-04-02

【中华财税网北京04/02/2002信息】 一、耕地占用税的计算 [例1]志远国际工程公司经批准占用耕地5公顷(50000平方米),用于建造建材加工 厂。当地政府规定的耕地占用税税额为5元/平方米,则: 按照规定,占用耕地建造建材加工厂应按规定征收耕地占用税,其应纳税额为: 应纳税额=50 000 ×5=250000元 企业实际应向征收机关缴纳耕地占用税250000元。 二、耕地占用税的缴纳 按照规定,纳税人应当在土地管理部门批准占用耕地之日起30日内到财政机关缴 纳耕地占用税。土地管理部门根据纳税收据发放用地批准文件,办理土地权属变更登 记,划拨用地。 按照规定,耕地占用税实行同级批地、同级征收办法,即由哪级土地管理部门批 地,就由哪级财政机关征税。 [承例1]志远公司按规定进行耕地占用税纳税申报表并在规定的期限内开出支票, 缴纳耕地占用税250000元。 具体进行会计核算时,应当根据实际缴纳的耕地占用税作如下会计分录: 借:固定资产购建支出 250000 贷:银行存款 250000 (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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