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事业单位理税顾问:契税--契税的征收

录入时间:2002-03-26

【中华财税网北京03/26/2002信息】 一、契税的纳税义务发生时间 接照规定,契税纳税义务发生时间,为纳税人签订土地、房屋权属转移合同的当 天,或者纳税人取得其他土地、房屋权属转移合同性质凭据的当天。 二、纳税期限和纳税地点 契税征收机关为土地、房屋所在地的财政机关或地方税务机关,具体征收机关由 各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确定。 按照规定,纳税人应当自纳税义务发生之日起10日内,向土地、房屋所在地的契 税征收机关办理纳税申报,并在契税征收机关规定的期限内缴纳税款。 三、纳税申报 缴纳契税的事业单位,应按规定的期限向主管征收机关进行契税的申报。《契税 纳税申报表》格式如表16-1所示。 [承例3]东方电视台按规定向征收机关进行契税的纳税申报,其填制的《契税纳 税申报表》见表16-1所示:    表16-1 契税纳税申报表    税款所属时间:2001年4月14日 填表时间:2001年4月18日    纳税人名称 向阳农机厂 地址 ×× 邮政编码 ×× 电话号码 ××    开户银行 ×× 银行账号 ××    合同签订时间 2001.4.14    土地房屋 土地、房屋地址 ××    权属转移类别 房屋买卖    权属转移 数 量 14400平方米    成交价格 72000000元   税率 5%   减免税额   应纳税额 3600000元   备 注   纳税人   签 章   备 注    纳税人 法人代表 经办人    签 章 ×× 签 章 ×× 员签章 ××   征收机关 审核 审核人员   收到日期 接收人 日期 签 章    审核 征收机    记录 关签章 四、契税的缴纳 缴纳契税的事业单位应当在契税征收机关核定的期限内缴纳税款。事业单位按规 定缴纳契税后,主管征收机关应向事业单位开具契税完税凭证。事业单位应当持契税 完税凭证和其他有关文件、资料,依法向土地管理部门、房产管理部门办理有关土地、 房屋的权属变更登记手续;事业单位未出具契税完税凭证的,土地管理部门、房产管 理部门将不予办理权属变更手续。 [承例1]西方出版社在规定的期限内,开出支票,缴纳契税240000元。 在具体进行会计核算时,应根据实际缴纳的税款作如下会计分录: 借:无形资产--土地使用权 240000   贷:银行存款       240000 [承例3]东方电视台在规定的期限内,开出支票,缴纳契税3600000元。 在具体进行会计核算时,应根据实际缴纳的税款作如下会计分录: 借:无形资产--土地使用权 3600000   贷:银行存款       3600000 [承例4]第二中学在规定的期限内,开出支票,缴纳契税18000元。 在具体进行会计核算时,企业应根据实际缴纳的税款作如下会计分录: 借:固定资产   18000  贷:银行存款 18000                      (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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