事业单位理税顾问:契税--契税的征收
录入时间:2002-03-26
【中华财税网北京03/26/2002信息】 一、契税的纳税义务发生时间
接照规定,契税纳税义务发生时间,为纳税人签订土地、房屋权属转移合同的当
天,或者纳税人取得其他土地、房屋权属转移合同性质凭据的当天。
二、纳税期限和纳税地点
契税征收机关为土地、房屋所在地的财政机关或地方税务机关,具体征收机关由
各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确定。
按照规定,纳税人应当自纳税义务发生之日起10日内,向土地、房屋所在地的契
税征收机关办理纳税申报,并在契税征收机关规定的期限内缴纳税款。
三、纳税申报
缴纳契税的事业单位,应按规定的期限向主管征收机关进行契税的申报。《契税
纳税申报表》格式如表16-1所示。
[承例3]东方电视台按规定向征收机关进行契税的纳税申报,其填制的《契税纳
税申报表》见表16-1所示:
表16-1 契税纳税申报表
税款所属时间:2001年4月14日 填表时间:2001年4月18日
纳税人名称 向阳农机厂 地址 ×× 邮政编码 ×× 电话号码 ××
开户银行 ×× 银行账号 ××
合同签订时间 2001.4.14
土地房屋 土地、房屋地址 ××
权属转移类别 房屋买卖
权属转移 数 量 14400平方米
成交价格 72000000元
税率 5%
减免税额
应纳税额 3600000元
备 注
纳税人
签 章
备 注
纳税人 法人代表 经办人
签 章 ×× 签 章 ×× 员签章 ××
征收机关 审核 审核人员
收到日期 接收人 日期 签 章
审核 征收机
记录 关签章
四、契税的缴纳
缴纳契税的事业单位应当在契税征收机关核定的期限内缴纳税款。事业单位按规
定缴纳契税后,主管征收机关应向事业单位开具契税完税凭证。事业单位应当持契税
完税凭证和其他有关文件、资料,依法向土地管理部门、房产管理部门办理有关土地、
房屋的权属变更登记手续;事业单位未出具契税完税凭证的,土地管理部门、房产管
理部门将不予办理权属变更手续。
[承例1]西方出版社在规定的期限内,开出支票,缴纳契税240000元。
在具体进行会计核算时,应根据实际缴纳的税款作如下会计分录:
借:无形资产--土地使用权 240000
贷:银行存款 240000
[承例3]东方电视台在规定的期限内,开出支票,缴纳契税3600000元。
在具体进行会计核算时,应根据实际缴纳的税款作如下会计分录:
借:无形资产--土地使用权 3600000
贷:银行存款 3600000
[承例4]第二中学在规定的期限内,开出支票,缴纳契税18000元。
在具体进行会计核算时,企业应根据实际缴纳的税款作如下会计分录:
借:固定资产 18000
贷:银行存款 18000 (2)