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事业单位理税顾问:概论--纳税会计处理

录入时间:2002-03-22

【中华财税网北京03/22/2002信息】 一、纳税与会计核算 (一)正确的会计核算是依法纳税的基础 依法纳税是每个纳税人应尽的义务。纳税人要及时足额地缴纳税款,首先就要正 确地计算应纳税额。应纳税额应根据各税种的计税依据和相应的税率计算求得。不同 的税种,其计税依据各不相同。比如,增值税的计税依据是纳税人销售货物的销售额, 营业税的计税依据是纳税人的营业额,所得税的计税依据是纳税人的应纳税所得额。 不同的税种,其计税依据内容虽然各不相同,但有一点是相同的,即这些不同的计税 依据都是通过会计核算取得的。如增值税的计税依据是纳税人销售商品的销售额,纳 税人每会计期间的销售额,是通过会计核算,将每一天发生的销售额汇总取得的。如 果不对事业单位发生的销售额进行正确的会计核算,就无法正确地确定事业单位的销 售额,也就无法正确地计算应纳税额。同样,营业税、资源税、土地增值税、车船使 用税、土地使用税、房产税等大多数税种其应纳税额的计算都依赖于对于相应业务的 正确核算。而企业所得税,其计税依据为应纳税所得额,它是纳税人每一纳税年度的 应税收入减去准予扣除项目后的余额,涉及到事业单位的各种收入、成本、费用和损 失,几乎涵盖到事业单位会计核算的大部分内容,如收入核算、存货核算、固定资产 核算、无形资产和递延资产核算、成本和费用核算等等。因此要正确地计算应纳税额, 就必须对所发生的各项事业和经营业务,事业单位经济活动的各个方面、各个环节进 行全面的正确的核算。如果不能对事业单位的各项业务和各个环节进行正确的核算, 就不能正确地计算事业单位的各项收入、成本、费用和损失,就不能正确地计算应纳 税所得额,也就不能正确地计算应纳税额,也就谈不上及时足额地缴纳税款。总之, 纳税人必须严格按照会计法、税法和有关财务会计制度进行正确的会计核算,才能保 证依法正确纳税。正确的会计核算是依法纳税的基础,也是税务机关检查纳税情况的 基础。 (二)依法纳税是会计核算的重要内容 如前所述,凡是按照税法规定应当纳税的事业单位都应当依照税法的规定计算和 缴纳各种税款。依法计算和缴纳各种税款,并对它们进行正确的会计处理是事业单位 会计核算的重要内容之一。对于事业单位来讲,它应当按照税法的规定,在其经营的 不同阶段,缴纳不同的税金,而计算和缴纳这些税金,并进行正确的会计处理就构成 事业单位会计核算的重要内容。对于从事产品生产和提供劳务的事业单位,在产品销 售和劳务提供阶段,其主要业务是销售产品、提供劳务,其会计核算的主要内容是核 算营业收入、营业成本及营业税金。在这一阶段,事业单位应按营业额计算缴纳其应 缴纳的增值税或营业税。应缴纳的营业税、城市维护建设税等,直接构成营业税金, 影响营业利润;应缴纳的增值税虽然不构成营业税金,但它直接影响着事业单位的现 金流量,从而影响事业单位事业的发展。因此计算和缴纳增值税、营业税等并进行正 确的会计处理,就构成产品销售、劳务提供阶段会计核算的重要内容。在计算损益和 收益分配阶段,经济活动转移到财会部门,即由财会部门通过会计核算确定这一时期 的损益,并按规定进行收益分配。在这一阶段,应根据这一时期里事业单位的财产和 行为计算缴纳印花税、房产税、土地使用税、车船使用税等,计入管理费用。将事业 单位的收入减去当期发生的各项支出,即为事业单位的收支结余。按照制度规定,对 事业单位的收支结余进行分配。事业单位按照规定正确地计算和缴纳企业所得税,是 事业单位这一时期会计核算的重要内容。依法纳税是事业单位会计核算的重要内容。 对于事业单位会计人员来说,只有掌握纳税会计处理的方法,才能准确计算应纳 税额,依法及时足额地缴纳税款;对于税务工作者,只有了解纳税会计处理方法,才 能正确履行税务监督检查职责,依法检查事业单位纳税情况,防止事业单位偷税漏税。 所以在本书中我们除了介绍各税种应纳税额的计算方法等内容外,还以一定篇幅专门 介绍纳税的会计处理方法。 二、纳税的会计科目设置和会计处理方法 按照现行制度规定,事业单位应设置“应交税金”总账科目,用来对其应缴纳的 各种税金进行总分类核算。如增值税、营业税、城市维护建设税、房产税、车船使用 税、土地使用税、土地增值税、所得税等。事业单位缴纳的印花税和其他不需预计应 交数的税金,不通过该科目核算。该科目为负债类科目,专门用于反映事业单位各种 税金的应交、已交和未交情况。其贷方反映应交的各种税金以及退回多交的税金的数 额;借方反映已经缴纳的各种税金;余额一般在贷方,表示期末已经计提应交而未交 的税金数额,如为借方余额,则表示多交的税金。事业单位一般应在“应交税金”科 目下设置下列明细科目: 1.应交营业税; 2.应交增值税; 3.应交城市维护建设税; 4.应交土地增值税; 5.应交房产税; 6.应交车船使用税; 7.应交土地使用税; 8.应交企业所得税。 具体到每一事业单位应当按照本单位应纳税种来设置明细科目。 (二)会计处理方法 1.应纳税额的会计处理方法 事业单位应当缴纳的各项税金,按其与财务的关系,在计算应纳税额时,其会计 处理方法可以分为如下几类: (1)营业税、城市维护建设税等税种,其应纳税金应作为营业税金记入“销售税 金及附加”科目。即在计算应纳税额时: 借:营业税金及附加等   贷:应交税金--应交营业税     应交税金--应交城市维护建设税 (2)房产税、土地使用税、车船使用税等税种的应纳税额,按会计制度规定应计 入经营支出、事业支出,因此在计算应纳税额时: 借:经营支出等   贷:应交税金--应交房产税     应交税金--应交土地使用税     应交税金--应交车船使用税 (3)按规定计算缴纳的企业所得税,应作为企业的一项费用支出,在计算应纳税 额时: 借:留存收益   贷:应交税金--应交所得税 2.缴纳税金的会计处理方法 不论何种税金,其缴纳税金所作的会计分录都是相同的,即在缴纳税金时: 借:应交税金--应交××税  贷:银行存款 事业单位缴纳的印花税以及其他不需要预计应交数的税金,按规定不通过“应交 税金”科目核算,直接计入管理费用、资产成本等,则缴纳税额时: 借:管理费用等   贷:银行存款 实行预缴税金的事业单位,于税法规定的纳税期限与税务机关清算应纳税额时: 补计少计的税金时: 借:有关科目  贷:应交税金--应交××税 补交少缴的税金时: 借:应交税金--应交××税  贷:银行存款 冲回多计的税金时: 借:应交税金--应交××税  贷:有关科目 税务机关按规定退回多缴的税金时: 借:银行存款  贷:应交税金--应交××税 3.滞纳金和罚金的支付 税法规定,纳税人未按规定纳税期限缴纳税款的,扣缴义务人未按规定期限解缴 税款的,税务机关除责令限期缴纳外,从滞纳税款之日起,按日加收滞纳税款5‰的 滞纳金。税法还规定,纳税人发生违章行为的,按规定可处以一定数量的罚款。 此外,现行财务会计制度规定,事业单位支付的各种滞纳金、罚款等不得列入成 本费用,应当计入经营支出。具体按规定支付滞纳金和罚款时: 借:经营支出   贷:银行存款 [例1]某事业单位2000年7月应纳营业税14000元,该事业单位以1个月为一期纳税。 由于办税人员去休假,该单位于8月15日才将税额缴纳入库。 按规定,营业税纳税人以1个月为一期纳税的,应自期满之日起10日内申报纳税。 该单位应于8月10日前申报纳税。该单位于8月15日纳税,已滞纳5天,按规定应按日 加收5‰的滞纳金。则应缴滞纳金为: 应缴滞纳金=14000×5‰×5 =350元 则在实际缴纳税款时应同时缴纳350元滞纳金,其会计分录为: 借:经营支出  350   贷:银行存款 350                       (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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