外商投资企业和外国企业理税顾问:关税--关税应纳税额计算和缴纳举例
录入时间:2002-03-21
【中华财税网北京03/21/2002信息】 一、进口关税
进口业务可分为自营进口和代理进口两种情况。
(一)自营进口
所谓自营进口是指具有进出口经营权的外商投资企业和外国企业直接从国外进口
商品等。
[例1]郎克药业(中国)有限责任公司(外商独资企业)4月16日报关进口材料
一批,CIF天津为US$250000,进口报关时海关核准进口关税税率为20%。当日人民
银行公布的市场汇价为1美元=8.20元人民币。
按照规定,进口货物应当以进口货物的到岸价格作为完税价格。则朗克公司进口
该批材料应纳进口关税为:
完税价格=250000×8.20
=2050000元
应纳税额=2050000×20%
=410000元
朗克公司按规定向海关进行进口货物的申报,在规定的期限内按规定开出支票到
银行缴纳进口关税410000元。
在具体进行会计核算时,企业应作会计分录如下:
借:材料采购 410000
贷:银行存款 410000
[例2]东洋电器股份有限公司(中外合资企业)5月1日报关进口零部件一批,
FOB东京为US$370000,支付国外运费US$22500,保险费US$7500,国家规定进口税
率为30%。进口报关当日人民银行公布的市场汇价为1美元=8.00元人民币。
按照规定,进口货物应当以进口货物的到岸价格作为完税价格,而到岸价格应为
离岸价格加上国外运费、保险费等。则报关时应纳关税为:
完税价格=离岸价格+国外运费+保险费
=(370000+22500+7500)×8
=32400000元
应纳进口关税=完税价格×税率
=3200000×30%
=960000元
东洋公司按规定向海关进行进口货物的申报,在规定的期限内按规定开出支票到
银行缴纳进口关税960000元。
在具体进行会计核算时,企业应作会计分录如下:
借:材料采购 960000
贷:银行存款 960000
[例3]乐福百货连锁公司(中外合资商业企业)4月23日从德国进口啤酒10000
升。啤酒的普通税率为7.5元/升,优惠税率为3.5元/升。
报关进口时,海关核准按优惠税率征收进口关税。
由于进口啤酒采用定额税率,则其应纳税额为:
应纳税额=10000×3.5
=35000元
乐福公司在规定的期限内按规定开出支票到银行缴纳进口关税35000元。
在具体进行会计核算时,对于计算出的应当缴纳的进口关税作如下会计分录:
借:商品采购 35000
贷:应交税金--应交进口关税 35000
对于实际缴纳的进口关税,应作如下会计分录:
借:应交税金--应交进口关税 35000
贷:银行存款 35000
(二)代理进口
所谓代理进口业务是指有没有进出口经营权的外商投资企业和外国企业委托有进
出口经营权的企业的从国外代理进口商品等。代理进口业务发生的进口关税,先由代
理进口企业代缴,然后向委托单位收取。
[例4]天兴进出口公司接受宏远工业公司(中外合资企业)委托,代理进口材
料一批,宏远工业公司先付定金4800000元。该批商品实际支付离岸价为US$480000,
海外运输费、包装费、保险费共计US$20000(支付日市场汇价为8.30元人民币),
进口报关当日人民银行公布的市场汇价为1美元=8.30元人民币,进口关税税率为
20%,增值税税率为17%。
宏远公司于代理进口合同签订后按合同规定预付定金4800000元。
在具体进行会计核算时,宏远公司应当按支付的定金作如下会计分录:
借:预付账款--天兴公司 4800000
贷:银行存款 4800000
在货物进口报关时,天兴公司作为代理商,按规定进行纳税申报。进口报关时应
纳进口关税和进口环节增值税税额为:
应纳进口关税=(480000+20000)×8.30×20%
=830000元
应纳增值税=[(480000+20000)×8.30+830000]×17%
=4980000×17%
=846600元
天兴公司按规定开出支票,实际支付进口货物的进口关税830000元。
货物进口后,天兴公司向宏远公司报出账单,实际应收6409260元,其中包括货
物的离岸价480000美元,国外运费、包装费和保险费20000美元,进口货物的关税
830000元,增值税846600元,应向天兴公司支付的代理手续费582660元。实际应补付
其余款项1609260元。
在具体进行会计核算时,宏远公司根据天兴公司报来的账单,作如下会计分录:
借:材料采购 5562660(4150000+830000+582660+846600)
贷:预付账款 5562660
实际补付款项时应作如下会计分录:
借:预付账款--天兴公司 1609260
贷:银行存款 1609260
二、出口关税
(一)自营出口
自营出口是指具有进出口经营权的外商投资企业和外国企业直接向国外销售货物。
[例5]东方智慧公司(中外合资企业)直接对外出口产品一批,合同规定的离
岸价为2000000元,从当地到出口口岸支付运费为6000元。按照规定,该种产品应当
征收出口关税,税率为15%。
按照规定,出口货物应以离岸价格扣除关税后作为完税价格。离岸价格应按照出
口货物运离出境前最后一个口岸的离岸价格计算。如果该货物是从内地起运的,则将
货物从内地运至出境口岸所支付的运费可以扣除。则该批出口货物应纳出口关税额为:
完税价格=(2000000-6000)÷(1+15%)
=1733913.04元
应纳税额=1733913.04×15%
=260 086.96元
该公司在规定的期限内开出支票,到指定银行缴纳出口关税260086.96元。
在具体进行会计核算时,应当根据实际支付的税额作如下会计分录:
借:产品销售税金及附加 260086.96
贷:银行存款 260086.96
(二)代理出口
所谓代理出口是指没有进出口经营权的外商投资企业和外国企业委托其他有进出
口经营权的单位委托代理出口商品。
[例6]宏远公司委托天兴公司出口商品一批,离岸价为1000000元,出口关税税
率为30%。
在这项业务中,离岸价格为1000000元,税率为30%,则出口报关时应纳出口关
税税额为:
完税价格=1000000÷(1+30%)
=751879.70元
应纳出口关税=751879.70×30%
=225563.91元
天兴公司开出支票,代宏远公司支付出口关税225563.19元。
宏远公司在与天兴公司进行结算时,根据合同规定,货物出口价款为1000000元,
扣除由天兴公司代缴纳的出口关税225563.91元和出口手续费100000元,则实际应向
天兴公司收回款项674436.09元。宏远公司收到天兴公司开来的支票,收到代理出口
商品净价款674436.09元。
在具体进行会计处理时,宏远公司作如下会计分录:
借:银行存款 674436.09
产品销售费用 100000
产品销售税金及附加 225563.91
贷:产品销售收入 1000000000
三、易货贸易业务
易货贸易即以货易货,将出口和进口结合起来进行交易。比如,某企业用其拥有
的甲商品换取国外某公司的乙商品。易货贸易业务,既涉及到进口关税,又涉及到出
口关税。在易货贸易情况下,进口商品应当缴纳进口关税,构成进口商品的成本;出
口商品按照规定应当缴纳出口关税,它构成企业的营业税金。
[例6]港广制衣股份有限公司(中外合资企业)按易货协议,以其产品一批换
取美国某公司生产的某种设备一台。协议商定该设备折合人民币100万元,增值税税
率为17%,进口关税税率为20%;同时企业出口产品的协议价格也为100万元,生产
成本为60万元,出口关税税率为10%。
对于企业采用易货方式出口的货物,应当按规定缴纳出口关税。按规定,出口货
物应按离岸价格计算完税价格。没有离岸价格的,由海关确定完税价格。假定,海关
确定的完税价格为909090.91元,则报关出口时,海关按规定征收出口关税额为:
应纳出口关税=909090.91×10%
=90909.09元
企业在规定的期限内开出支票,支付出口关税90909.09元。
在具体进行会计核算时,根据实际缴纳的出口关税作如下会计分录:
借:产品销售税金及附加 90909.09
贷:银行存款 90909.09
对于企业采用易货方式进口的货物,应当按规定缴纳进口关税。按规定,进口货
物应按到岸价格作为完税价格。没有到岸价格的,由海关以该项进口货物同一出口国
或者地区购进的相同或者类似货物的成交价格等确定完税价格。假定,海关确定的完
税价格为1100000元,则报关进口时,海关按规定征收进口关税额为:
应纳进口关税=1100000×20%
=220000元
企业在规定的期限内开出支票,支付进口关税220000元。
在具体进行会计核算时,根据实际缴纳的进口关税作如下会计分录:
借:固定生产 220000
贷:银行存款 220000 (2)