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外商投资企业和外国企业理税顾问:营业税--营业税的征收

录入时间:2002-03-20

【中华财税网北京03/20/2002信息】 一、营业税的纳税义务发生时间 营业税的纳税义务发生时间,为纳税人收讫营业收入款项或者取得索取营业收入 款项凭据的当天。 按照规定,对于建筑业应按结算方式的不同,确定营业税纳税义务发生时间: (一)实行合同完成一次性结算价款方式的工程项目,其营业税纳税义务发生时 间为施工单位与发包单位进行工程合同价款结算的当天; (二)实行旬末或月中预支,月终结算,竣工后清算办法的工程项目,其营业税 纳税义务发生时间为月份终了与发包单位进行已完工程价款结算的当天; (三)实行按工程形象进度划分不同阶段结算价款办法的工程项目,其营业税纳 税义务发生时间为各月份终了与发包单位进行已完工程价款结算的当天; (四)实行其他结算价款方式的工程项目,其营业税纳税义务发生时间为与发包 单位进行工程合同价款结算的当天。 按照规定,纳税人转让土地使用权或者销售不动产,采用预收款方式的,其纳税 义务发生时间为收到预收款的当天。 按照规定,纳税人有自建行为的,其自建行为的纳税义务发生时间,为其销售自 建建筑物并收讫营业款或者取得索取营业款的凭据的当天。 纳税人将不动产无偿赠与他人,其纳税义务发生时间为不动产所有权转移的当天。 二、营业税的纳税地点 (一)按照规定,纳税人提供应税劳务,应当向应税劳务发生地主管税务机关申 报纳税。按照规定,提供建筑安装劳务,其纳税地点为: 1.企业承包的工程未跨省、自治区、直辖市的,应当向工程所在地主管税务机 关申报纳税。 2.企业承包的工程跨省、自治区、直辖市的,应向其机构所在地主管税务机关 申报纳税。 3.企业承包的本省、自治区、直辖市范围内的跨县(市) 工程,其纳税地点由 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所属税务机关确定。 所谓跨省工程,是指承包的工程跨越两个或两个以上省、自治区、直辖市,而不 是指施工企业跨省去承包的工程。所谓非跨省工程,是指承包的工程在一个省、自治 区、直辖市范围内,而不管施工企业是否在本省施工。 (二)转让土地使用权,应当向土地所在地主管税务机关申报纳税。 (三)销售不动产,应当向不动产所在地主管税务机关申报纳税。 (四)扣缴营业税的纳税地点,一般应在扣缴义务人所在地代缴营业税。 按照规定,总承包人将工程分包或转包给他人的,应当按照建筑业营业税纳税地 点确定代扣代缴营业税的纳税地点,也就是说施工企业在什么地方缴纳营业税就在什 么地方代扣代缴营业税。具体来说: 1.非跨省工程的分包或转包,由扣缴义务人在工程所在地代扣代缴。 2.跨省工程的分包或转包,由扣缴义务人在其机构所在地代扣代缴。 按照规定,纳税人提供的应税劳务发生在外县(市),应向劳务发生地主管税务 机关申报纳税而未申报纳税的,由其机构所在地主管税务机关补征税款。 纳税人在本省、自治区、直辖市范围内发生应税劳务,其纳税地点需要调整的, 由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所属税务机关规定。 三、营业税的纳税期限 营业税的纳税期限,分别为5日、10日、15日或者1个月。纳税人的具体纳税期限, 由主管税务机关根据纳税人应纳税额的大小分别核定;不能按照固定期限纳税的,可 以按次纳税。 纳税人以1个月为一期纳税的,自期满之日起10日内申报纳税;以5日、10日或者 15日为一期纳税的,自期满之日起5日内预缴税款,于次月1日起10日内申报纳税并结 清上月应纳税款。 四、外商投资企业和外国企业营业税缴纳举例 1.预缴税款 对于规模较大因而应纳营业税也较多的外商投资企业和外国企业,由于其应纳税 额较大,主管税务机关可以核定其以5日、10日或者15日为一期纳税。按照规定,以5 日、10日或者15日为一期纳税的施工企业,应当在期满后5日内预缴税款。 [承例1]北国饭店按税务机关核定以10日为一期纳税,以上月税款为基数预缴, 月度终了后申报纳税。企业7月份营业税税款为3000000元。 企业于11日、21日开出支票,预缴1-10日、11-20日企业应缴的营业税1000000元。 在具体进行会计核算时,对于预缴的税款应分别作如下会计分录: 借:应交税金--应交营业税 1000000  贷:银行存款       1000000 2.纳税申报 对于经税务机关核定需按期缴纳营业税的外商投资企业和外国企业,应当于月度 终了后10日内向主管税务机关填报营业税纳税申报表。营业税纳税申报表的具体格式 如表4-3所示。 [承例1]北国饭店以10日为一期纳税。9月3日,企业向主管税务机关填制纳税 申报表,向主管税务机关申报纳税。其纳税申报表见表4-2。 表4-2 营业税申报表 申报单位名称:北国饭店 经济性质:外商投资企业 电话:×× 税款所属日期:2001年8月 日 单位:元以下角分 税 种 纳税项目 计税金额(销售 税率或 应纳税额 已纳税额 本期应补 税务机 或自用数量) 单位税额 (退)税额 关审核 营业税 旅店业 16000 5% 800000 饮食业 8000 5% 400000 租赁业 24000000 5% 1200000 娱乐业 5800000 20% 3760000 其他服务业 4000000 5% 200000 合计 3760000 3000 760000 减免税种 减免税项目 计税(费)金额 减免率 应减免税额 已减免 本期应补 税务机 税额 (退)税额 关审核 申报单位盖章: 负责人(签章): 经办人员(签章): 税务机关受理申报日期 年 月 日 审核人:(章) [承例2]东方广告公司以一个月为一期纳税。10月4日按规定填制营业税纳税申 报表,向主管税务机关申报纳税。其纳税申报表略。 3.税款缴纳 对于以5日、10日或者15日为一期纳税的外商投资企业和外国企业,应当于月度 终了后根据税务机关核准的纳税申报表确定的应纳税额,按规定补缴税款。应补缴的 税款等于应纳税额减去已经预缴的税款。 在具体进行会计核算时,可以直接根据“应交税金--应交营业税”科目的贷方发 生额(即应纳税额)减去借方发生额(已预缴税款)确定。 [承例1]北国饭店8月份应纳税额为3760000元,当月内已经预缴税款3000000元 (1000000×3),则9月初应当补缴8月份税款760000元(3760000-3000000)。 9月3日,北国饭店开出支票,补缴8月份营业税税款760000元。 在具体进行会计核算时,可以根据“应交税金--应交营业税”账户(见表4-3) 记录确定应补缴的税金。从表中可以看到,其贷方发生额合计为3760000元,借方发 生额合计为3000000元,则应补缴税款为760000元。 表4-3 应交税金--应交营业税   借 方 贷 方        1000000        1000000        1000000 3760000 合计 3000000    3760000 在具体进行会计核算时应当根据实际补缴的税款作如下会计分录: 借:应交税金--应交营业税 760000   贷:银行存款      760000 对于以一个月为一期纳税和按次纳税的外商投资企业和外国企业,应当根据税务 机关核准的纳税申报表确定的应纳税额,按规定缴纳税款。 [承例2]东方广告公司于10月初申报纳税后根据纳税申报表确定的应纳税额开 出支票缴纳9月份营业税税款640000元。 在实际进行会计核算时,应当根据实际缴纳的税款作如下会计分录: 借:应交税金--应交营业税 640000   贷:银行存款     640000                 (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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